【明慧网2004年4月21日】李向宏,女,37岁左右,新疆乌鲁木齐人,原新疆工学院教师,硕士研究生。 1997年修炼法轮大法后美尼尔综合症等疾病全部康复,身心健康。按照法轮大法修炼“真、善、忍”,在工作和生活中作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她严谨的教学和忠实善良的为人,都深受学生的爱戴和同事的好评。 1999年7月20日以后,江泽民一意孤行,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李向宏仍然坚持修炼。1999年10月,被单位强行送入下新疆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院)二个月,强行注射精神药物进行迫害。 2000年8月李向宏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抓,被非法关押在新疆六道湾看守所九个月后,于2001年4月被非法判劳改三年,李向宏抗议被非法关押、判刑。在上诉被驳回的情况下,绝食绝水,以求讨回公道。一周后被送入三监医院。在这期间,恶人们强行将其用手铐铐在床上,惨无人道地强行灌食,用一根皮管从鼻孔里往胃里捣插,然后灌入一些稀粥。每天将皮管插拔,使鼻腔和胃及食管受到大面积软组织创伤,皮管拔出后带着大量的血迹。就这样还经常强行将皮管插入到肺里。40多天后,因肺部感染且高烧不退,人已枯瘦如柴,说话只能是沙哑的气声。狱医们见李向宏已奄奄一息,怕人死了担责任,法院便将李向宏判了三年监外执行,匆匆让其父母拉回了家。 回到家后,李向宏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很快康复。为了让更多的民众了解法轮功的真相及受迫害的事实,使民众认清一言堂的谎言,让人们不再受蒙蔽,唤起人们的良知、正念,使人有一个基本的信仰自由的权利,使人权不再受践踏,李向宏自费印制法轮功真相资料发放。2002年3月,又被乌市610的恶警们非法抓捕。关押在乌鲁木齐市六道湾看守所,并被非法判刑11年,已送新疆第二监狱,现正在上诉中。 呼吁全世界各国家、组织、机构、有善心、有正念的人,都来关心此事,要求无罪释放李向宏,无罪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大法修炼者,还法轮大法清白,严惩作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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