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4月21日】邹正明,男,62岁,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邹正明1998年修炼法轮大法,一身病尽除。1999年镇压开始。作为政府官员,他爱国家,爱我们的中华民族。但对于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大法的污蔑、造谣,及对法轮大法学员实施酷刑、残害致死等事实,他感到非常义愤。他做为一名公安干警,仍坚持法轮大法的正信、正悟,相信人间必有善恶分明、法律清严的一天。 他为人正直、善良,做公安工作清正廉洁,树立了新一代公安干警形象。而做为一个法轮功学员,维护“真、善、忍”;维护人最基本的人权;通过修炼大法达到人性的至善至纯、道德的升华与健康的身体没有错。 2002年8月,当地610办公室(现劳动街交警大队6楼)强行带走邹正明审查3天。恶警不念他是公安老干部,施以电棍酷刑,抄家后在不通知任何家属、不进行任何公正开庭下,将他强行关押于乌市第五监狱(东隔壁)二中队劳改三年。因邹正明拒绝写任何保证书等,被强迫跟年轻犯人一起干重体力劳动。现人干瘦,头发尽白。望国际社会关注这位修炼真善忍的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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