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4月17日】塞班岛的大法弟子一直以来都在塞班政府旅游局主办的夜市(每周四晚举行)租用了一个摊位炼功洪法,发传单讲清真相。今年三月底,旅游局突然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通知大法弟子不给延续租用合同。于是大法弟子在一位充满正义感的美国律师帮助下与旅游局交涉,重申法轮大法的好处与法轮功修炼团体所应有的权利。在旅游局答复前,大法弟子坚持前往夜市派发传单,不放弃在这个人流最密的地方帮助世人了解真相。 四月十六日,律师传来好消息:旅游局同意法轮功在夜市继续租用摊位,并尊重法轮功修炼团体的一切应有的自由与权利。四月十八日,大法弟子将重返夜市,届时会有二十位台湾学员的支持参与。 我们为旅游局作出正确决定而高兴,也在此感谢律师马克.汉森先生的正义支持。今后我们将加强对政府部门的洪法,让更多塞班岛居民了解大法,支持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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