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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非法劳教、判刑 山东张金玲又被诬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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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枣庄市法轮功学员张金玲女士,因给民众讲真相遭人恶告,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下午被闯入家中的山亭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城头镇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枣庄市岳楼看守所,一直不让家人接见。二零二五年三月,张金玲被枣庄市山亭区公检法合谋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勒索罚款两千元。

修大法身心受益

张金玲于一九六六年六月三十日出生,现年59岁,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农业银行退休职工,家住山东省滕州市。张金玲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不到一年,她在月子里落下的十年风湿关节炎痊愈了。

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张金玲被迫逐渐放弃了修炼。二零零二年,她患上颈椎病、腰椎病,不得不长期吃药。二零零五年,张金玲重新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她的颈椎病、腰椎病全好了,她又能正常工作了。

讲真相遭冤狱迫害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日,张金玲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人恶告,被山亭区山城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遭山亭区公安局国保副大队长王光廉等人的非法审讯。在枣庄市峄城区看守所,张金玲被迫做奴工(做造火纸)。之后她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一年九月九日上午,张金玲在单位被滕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王琪、山亭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等十多名警察绑架,单位及家中都遭警察非法抄查。在枣庄市第一看守所,张金玲再次被迫做超强度的奴工生产,因对造火纸过敏,她浑身起满了红疙瘩,奇痒,一次在大暑天,她心脏出现问题,呼吸困难,嘴唇发紫,说话困难,但狱警仍不许她休息。滕州市公安局、检察院将张金玲构陷到滕州市法院,她被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张金玲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从看守所回家。

据悉,在张金玲两次被关押期间,办案警察曾承认,他们走访的枣庄市农行和山亭区农行,领导和员工对张金玲的评价都很高,婆家人对张金玲也是赞不绝口。但二零一零年,张金玲的单位因她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被取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全体职工的工资也因此受到影响。这是何其的讽刺。

山亭区公安分局:
国保大队队长李红连(女)
国保大队副队长张中振15964450110(参与绑架张金玲)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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