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全芳今年56岁,家住四川彭州市天彭街道雷音村,近年到云南丽江市帮女儿带孩子。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游全芳在女儿家中遭丽江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怀疑她发放真相资料,将她非法拘留十五天,于五月五日对她实施所谓“取保候审”。游全芳回到女儿家后,警察限制她人身自由,不允许她自由外出,于是她回到彭州老家。
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丽江派出所通知游全芳的女儿,说让她母亲回丽江。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彭州市天彭街道利安社区人员到游全芳的娘家,说丽江公安局来函了。游全芳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二四年七月下旬获悉,游全芳二零二四年六月份被云南丽江市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丽江市古城区看守所,随即被非法起诉到丽江市检察院。她的女儿请了律师准备为她辩护。由于证据不足,检察院把警方的构陷案卷退回。
丽江古城公安分局再次把游全芳构陷到检察院,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再次被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驳回。但丽江市古城公安分局仍不依法释放,反而准备过一两个月继续构陷。
游全芳女士由于不放弃信仰法轮功,二零零零年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四川省资中市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二零一五年四月在云南丽江市被绑架,被古城区法院冤判一年。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俗话说:害人害己。现在的“倒查二十、倒查三十年”,不就是前车之鉴吗?那些在装糊涂的人,是被权钱迷住了心窍。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现在的天灾人祸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为什么还不醒悟呢?!善恶必报!在你们自己权限范围内,选择保护法轮功学员,把枪口抬高一厘米,不仅是正义之举,也是在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为后代积累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