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生曾任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他的前几任政法委书记由于积极迫害法轮功都没得善终,三任政法委书记都患癌:原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田立军于二零零七年患癌,后来不治死亡;牡丹江市副书记兼“610”头目李长青,于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患癌症死亡;继任的政法委书记潘影也患癌症。另外,原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赵金成被查,已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李长生,男,汉族,一九六七年十一月生。二零一七年七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历任牡丹江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等;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四年八月,任东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李长生长期不务正业,投机专营政治而积极迫害法轮功,走到今天死亡的命运也是他自己的选择。
李长生没有汲取前几任遭恶报的教训,在任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等要职期间,当地加重了迫害法轮功的形势,李长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期间,当地迫害法轮功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法轮功学员王淑坤医生遭警察毒打致死
王淑坤医生退休后,返聘在海林市海林镇医院任内科大夫。二零二零年六月末,海林镇医院党委书记韩艳打电话骗她到医院,伙同海林市第一派出所警察让她写放弃修炼的所谓“三书”,还让王淑坤承认她的丈夫于晓鹏也修炼法轮功(丈夫未修炼法轮功),被王淑坤拒绝。警察恼羞成怒在医院里对王淑坤大打出手,王淑坤身上多处淤青、膝盖骨骨折、全身被汗水湿透。
几个小时后,警察威胁说过两天还找王淑坤,让她先回家,王淑坤手脚并用爬到楼上家中。大约七月一日傍晚,王淑坤出现脑出血症状,头晕、恶心。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早四点二十五分突然去世。王淑坤去世后,警察曾找她丈夫于晓鹏,要求不要把王淑坤的事上网。
法轮功学员王淑坤 |
中共酷刑演示:毒打 |
七月四日,王淑坤遗体在海林市殡仪馆火化,于晓鹏趴在棺材上号啕大哭:“媳妇是冤死的,我媳妇死得冤啊,我不会放过他们的。”撕心裂肺的哭声令所有在场人动容。
二、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被诬判案例
1、法轮功学员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被诬判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晚上,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三人在阳明区被铁岭河社区警务大队警察绑架。
十一月二十二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对董淑艳、张玉华、郭淑珍非法开庭,爱民区法院威胁家属: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就加刑。董淑艳、张玉华认为自己信仰法轮功合法,请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十二月十六日得知,董淑艳、张玉华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郭淑珍被非法判刑一年。
2、法轮功学员戴启鸿又被诬判五年
牡丹江法轮功学员戴启鸿原是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他为人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业务骨干。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牡丹江市公安分局统一行动,大规模骚扰法轮功学员,戴启鸿被绑架,并劫持到牡丹江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月份得知,戴启鸿又被诬判五年,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进行迫害。
中共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早在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戴启鸿因为不放弃做好人而遭绑架,被诬判五年,狱中遭受暴打、关小号、吊刑、电击等多种酷刑折磨,并被剥夺公职。如今,仅仅因为不放弃做好人又被诬判五年。
3、法轮功学员姚淑霞被诬判六年三个月
海林市法轮功学员姚淑霞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因贴真相不干胶,遭人恶意举报,被海林市第四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十一月十三日,姚淑霞的女儿去接她,但被告知,因疫情未做处理,要继续拘留十五天。但十五天后,姚淑霞又被转到牡丹江市看守所非法刑拘。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下午,海林市法院对姚淑霞进行非法庭审,姚淑霞不承认自己有罪。在法庭上,家属得知,海林市公安为了构陷迫害姚淑霞,曾经有多个警察强行把姚淑霞的手按在电线杆子上,假装是姚淑霞在粘贴不干胶,拍照作伪证。然后,又找来不明真相的人假装举报,做假现场,再拍照,作伪证陷害姚淑霞。
姚淑霞被海林市法院诬判六年三个月,并勒索两万元。姚淑霞上诉到牡丹江中级法院,牡丹江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姚淑霞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被劫入哈尔滨女子监狱进行迫害。
4、法轮功学员高永丽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牡丹江穆棱市国保大队臧殿旭、李博,穆棱市八面通镇第一派出所张学波,第二派出所李明超等人绑架了穆棱市八面通法轮功学员高永丽、高朋光、孙士伟,石颖、曹淑芳五人。高永丽、高朋光、孙士伟、石颖被刑事拘留。曹淑芳因身体出现高血压症状,四月二十五日凌晨两点被放回。五名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抄家,大量个人物品被抢劫。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半,海林市法院对高永丽、孙士伟、高鹏光、石颖非法庭审,三名律师为高永丽、孙士伟、高鹏光做了无罪辩护。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海林市法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高永丽六年十个月、罚金两万元,孙士伟、高鹏光均六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石颖一年三个月、罚金三千元。高永丽、孙士伟、高鹏光上诉到牡丹江中级法院,被非法维持原判。
八月十五日左右,海林法院法官姜新昆恐吓曹淑芳将被判七年,还将处以两万罚金。
5、被诬判的法轮功学员至少还有:
法轮功学员付曌翠被诬判九年半,并勒索罚金一万元;
法轮功学员郭立斌、陈熙涛夫妇被诬判六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法轮功学员、八十岁的林春子被诬判四年;
法轮功学员王楣泓在哈尔滨被诬判四年,曾被诬判十一年;
牡丹江籍法轮功学员、残疾女子牛小娜在哈尔滨被诬判十五年。
三、不断发生群体性绑架法轮功学员案例
1、十名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并被非法拘留
牡丹江市国保和铁路公安处经过数月的盯梢、窃听等,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五日绑架了八名法轮功学员:陈雁微、王平、李桂蓉、刘凤燕等,同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刘凤燕回家,其他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一月六日,牡丹江铁路公安处警察到法轮功学员于长兰家骚扰,没给开门,在第二天早上出门上班时被绑架。这天,法轮功学员范丽敏也被绑架。
2、牡丹江市海林市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上午,海林市法轮功学员朱福英给世人发真相小册子、讲真相,在街上遇到法轮功学员曹凤敏、郝升巧、姚淑霞。几个人在路边说话时,被第一派出所警察原野、公安局国保科大队长丁玉华、警察关景伟等七个警察绑架,并非法做笔录。十二日下午,两辆警车拉着朱福英去她家抄家,朱福英家被抄走的东西有:法轮大法书籍、真相币七百元、现金一百元等。姚淑霞、曹凤敏家被抢走大法书、音响、手机等私人物品。晚上十一点多四位法轮功学员陆续回家。
3、黑龙江虎林市八五八农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一日,牡丹江农垦管理局国安和公安局一伙人窜到虎林市八五八农场;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同下,十点左右,警察先在集市上绑架了正在讲真相的七十多岁法轮功学员徐美英。下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滕金贵及孙秀金夫妇、徐秀琴、谭春怡、李荣琴,并被非法抄家;法轮功学员刘红梅也被非法抄家。
善恶必报,是谁也逃脱不了的因果定律。那些积极迫害法轮功的人下场都是可悲的,如:原牡丹江市委书记田凤山被判处无期徒刑,原牡丹江市委书记张晶川、董绍林、代守轮,原牡丹江市长张秋阳、陆兵,副市长康志文、副市长高艳华、副市长齐忠彦、人大副主任李彬……纷纷都成为了阶下囚!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官员能从不断发生的恶报事例中汲取教训,否则,他们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共产邪党由于迫害法轮功已经走向了穷途末路,天灭中共在即!现在已经有四亿三千多万中华儿女退出了被中共操控的党团队邪教组织,与共产邪党划清了界限,选择了美好的未来。古语说的好: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望有识之士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缘,加入浩浩荡荡的三退(退党退团退队)大潮,远离邪恶,唾弃邪党,为子孙后代开创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