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青海、江西、内蒙古官员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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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中国大陆报道)中共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最近得知,广西、青海、江西、内蒙古又有四名官员遭恶报,被查。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一、原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共市委书记李延强被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广西消息,原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委书记李延强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李延强,一九六三年四月出生,河北省巨鹿县人。主要简历:二零一四年,任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党组书记;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八年,任北海市市长;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防城港市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三月,任广西北部湾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二零二三年六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期间,李延强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李延强任北海市市长、防城港市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李道琼,北海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被北海海城区“610”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第一看守所。之后被非法“取保候审”回家,被非法监视居住。

◎郭李尚莲,北海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三月五日,被北海市警察绑架。回家后曾遭监控。

◎郑正香,北海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下午,被警察非法抄家。

◎从二零一七年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校、高校发动了一波又一波诽谤法轮功运动。二零一七年用《致家长的一封信》在广西教育系统诽谤法轮功,北海市中小学学生、家长深受毒害。

◎法轮功学员邓容芳,原防城港市港务局机电处工程师。二零二零年七月上旬,在广西南宁市被警察绑架,后被劫回防城港市非法拘留五天。二零二一年一月前后,被非法关押到钦州市关爱中心。同年七月在“关爱中心”(即洗脑班)电教室的临时法庭上,被非法判刑七年半,第二天就被劫送到南宁女子监狱遭受。

二、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中共党委书记、厅长常志刚被查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内蒙古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常志刚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常志刚,蒙古族,一九六八年九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土左旗人。主要履历:二零一四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任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五年五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任巴彦淖尔市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九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二零二三年一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次月同时担任厅长,直至落马。期间,常志刚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常志刚任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书记、巴彦淖尔市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四年一月至九月,呼和浩特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人数统计:呼和浩特市莫旗尼尔基第二派出所绑架法轮功学员肇淑芝;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分局绑架法轮功学员史玉梅;呼和浩特市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宋春丽、方建国、王志国。

◎杨桂芝,赤峰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九月四日上午,呼和浩特内蒙古女子监狱警察一男一女,在赤峰市元宝山区司法局两个女人带路下,开车闯到杨桂芝家,将保外就医、身体还未恢复的杨桂芝劫持回位于呼和浩特的内蒙古女子监狱迫害。

◎史玉梅,呼和浩特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得知,史玉梅被呼和浩特市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的情况下,被非法判刑四年。

◎刘永成、王惠韬夫妇,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德领镇苗元村村民。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被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公安局与乌拉特中旗公安局十几个警察绑架,被非法搜家。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三十一日、九月一日,在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法院刑事一厅被非法开庭审理四天。

三、青海省互助县中共县委书记强建海被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青海省消息,青海省互助县县委书记强建海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强建海,一九六九年五月出生,陕西省子长市人。主要履历:历任西宁市城东区常委、副区长、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西宁市科技局局长;二零二零年四月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任西宁市城中区区委书记;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四年,任青海省东海市常委、互助县县委书记。期间,强建海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强建海任青海省互助县县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刘永琇,男,七十九岁,青海省海东地区互助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刘永琇老人在家中被互助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警察称他在某地发放真相资料被监控录像。

刘永琇被非法关押在互助县看守所期间,遭到非人虐待,互助县国保警察给这位近八十岁的老人戴上手铐、脚镣,拉着他满大街指认放真相资料的地点。整整半年的非法关押,警察不让亲人探视老人,直至同年十二月份,原本身体非常健康的刘永琇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国保大队为推卸责任,以“所外就医”让家人接他回家。家人遂将老人送医院住院治疗,花了两万多元钱,才保住了他的命。

之后,刘永琇老人遭互助县国保大队、互助县法院、海东中级法院的骚扰等一系列迫害,终不堪折磨,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含冤离世。

◎薛顺蓉,互助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互助县新上任国保大队长带一帮人把薛顺蓉从家中绑架,从她家中抢走了大法书、真相U盘等东西。说薛顺蓉从手机快手发放了法轮功真相资料。七月六日,他们无任何手续多人闯入薛顺蓉家中,单独非法审讯八十多岁瘫痪在床的薛顺蓉婆母和正在上学的姑娘,又到她儿子上学的学校非法审讯她儿子,行为十分恶劣。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薛顺蓉被海东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

四、原江西省九江市中共市委书记谢来发被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江西省消息,原江西省九江市中共市委书记谢来发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谢来发,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出生,江西省萍乡市人。主要履历:二零一八年,任江西省上饶市市长;二零一九年底,任九江市副书记、市长候选人、代市长;二零二零年五月,任九江市市长;二零二一年三月至二零二二年五月,任九江市市委书记;二零二二年五月,任江西省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书记。期间,谢来发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谢来发任江西省九江市副书记、市长候选人、代市长、市长、九江市市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吴龙珍,九江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吴龙珍在送孙子去幼儿园后回家时,被九江市八里湖公安分局七里湖派出所一帮警察尾随进小区强行绑架,并非法入室抢劫了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现金等贵重物品。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吴龙珍等待是否被非法批捕通知,律师一月一日开始介入,到九江市八里湖公安分局七里湖派出所、九江市浔阳区检察院找了相关负责人讲真相,检察院的人坚持说这是反党,不能放人。

◎法轮功学员李水清,现年七十五岁,原九江国棉二厂前纺车间退休职工。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李水清遭中共警察绑架。同年八月五日,李水清因身体原因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居家期间,警察等人员一直对她骚扰不断,恐吓、威逼她去住医院,不然就收监关押。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江市濂溪区法院对李水清进行异地非法庭审,地点在九江市永修县法院。据悉,李水清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被勒索罚金两万元。家人提出上诉。

◎徐春梅,九江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徐春梅对三个部门投放了真相资料和劝善信,被当作所谓的“罪证”。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徐春梅被九江市永修县法院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被勒索罚金一万元。

◎吴书舫,九江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上午十点,九江市濂溪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十里派出所警察由居委会领头叫门,对吴书舫非法抄家。上午十一点半吴书舫回到家的时候,被绑架至十里派出所进行非法询问,并被非法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二月,因给世人讲真相劝三退,吴书舫曾被九江市西二路派出所,十里派出所绑架,并于当天返回,此次绑架可能与此有关。

◎李萍,九江市柴桑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得知,李萍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被九江市开发区八里湖公安分局和柴桑区警察合伙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长达三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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