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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斥公诉人谬论 贵阳七旬李秀兰遭非法庭审后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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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九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贵州省贵阳市76岁法轮功学员李秀兰老太太,常年轮番居住在贵阳市区的大儿子和小儿子家里。二零二四年五月初,李秀兰老人突然与外界失去联系,至今下落不明。因为李秀兰曾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三月、四月三次被传唤到贵阳市南明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并一度被劫持到贵阳市三江监狱,因体检不合格得以回家。友人怀疑她的失踪可能是被劫持入狱。

李秀兰老人在失踪前曾对友人叙述自己遭非法庭审的经过。在非法庭审时,南明区检察院及法院人员,出示的造假“证据”漏洞百出,也不敢传唤证人,还公然以李秀兰“给学生讲真、善、忍好”为由要将她入罪,被李秀兰驳斥得体无完肤。老人质问他们:“给一个小学生讲真、善、忍好,这不是和这个政府提倡的要维护社会次序的行为是一致的吗?你们要表扬我的行为才是,这怎么就成了罪名了呢?”法庭人员无言以对。

以下是李秀兰老人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六日对友人叙述自己三次遭法院传讯、两次被非法庭审并几乎被劫持入狱的过程:

三次遭非法庭审经过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二号上午九点半钟,我和小儿子首次被传唤(小儿子不修炼,怕受到株连,被邪恶指定来监控我)去了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刚到法院门外,遇见之前法院给我指定的辩护律师,她见到我就说:阿姨,我把前几天电话里问你的一些情况写的“辩护词”给你念一遍。一页纸都不到,念完后(除了我提到邪党迫害法轮功的一些言词外,其它的基本就是我说的)要我在“辩护词”后面签名,我说不会,只会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辩护律师只得顺从了我。然后我们进到法庭里面,我被押坐在中间,旁边站着女警,小儿子坐在我身后的旁听席上。前面的七个人中有四个人坐在高一排的位置上,中间一个是审判长,两边各一个陪审员、一个书记员在电脑前面,下来,左边站着两人是检察院的公诉人和官方辩护律师,右边站着的是他们给我配的辩护律师。

审判长:你叫李秀兰吗?
我说:是!
审判长:你是炼法轮功的吗?
我说:是!
审判长:你给一个学生讲“真善忍好”吗?
我说:讲了!
审判长:你还给一个姓王的讲了“真善忍好”,是吗?
我说:没有的事!
审判长:是监控录下的。(放监控:是个50岁左右的男子)
我说:监控里面我走路在前,男子走路在后,他没有跟我讲话,我也没有给他讲话。
审判长:那最后有一个声音“我给你说的都是真的”,不是你的说话声吗?
我说:谁知道你们是怎样弄出来我的声音的!之前公安就放过这个录像了,我说你们把那个人叫来,公安不同意。证人拿不出来。这就是在罗织罪名,这不能成立。
(他们对我的质疑不理睬,就立即转移了话题)
审判长:在你家搜到了“邪教”的东西。
我说:第一,邪教就是“偷、抢、骗、拿,贪污腐败、淫乱;我们是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做事,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事要为别人好,这我没有错。第二,我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是宪法赋予公民信仰的权利。第三,在国家规定的十四种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第四,中国国家出版署二零一一年颁布的第五十号令明文规定可以出版法轮功书籍。何谈其搜到了“邪教”的东西?

在过程中,我的律师念了给我写的所谓“辩护词”。审判长和公诉方的律师在不断的交头接耳说着话,像是说要判我一至两年,我也没怎么听清楚,说三月份还要对我如何如何的。最后他们要我在他们整理的几大篇文字材料上签字。我就签“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最后在结束离开庭审现场时,我大声地说:“在场的所有法官、警察们,记住‘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有美好未来!”公诉方的律师很生气说:“你讲真相讲到我们这儿来了,我让公安来抓你。”我儿子连拉带推的把我拖出了法庭。

三月十五号上午,小儿子和我又被传唤去了南明区法院。这次去主要被问了两个问题:一个是我给学生讲真相的事。我说:“叫一个小学生从小按真、善、忍做个好人这没有错!”另一个是要我承认给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士讲真相的这件事。我说:“是没有的事!你们拿出的监控录像,从画面上看我和那人之间根本没有说话,连头都没有转过来面对面的说话,相反是一前一后隔着距离。至于那最后我的声音“我给你所说的都是真的”是怎么被录制在里面去的,对此我对法庭提出质疑,还望法庭进一步调查澄清事实真相,还原于事实本身。

这一次法院问话后的笔录同样是要我签名。我同样是签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次法院也没什么结果,就叫我回家了。

四月二号上午,我和小儿子第三次被传唤去了南明区法院。开庭在形式上与第一次完全相同:小儿子坐在后面的旁听席上,我在中间,旁边有女警,前面面对我的:中间是审判长,两边是陪审员,左边是公诉人和公诉方的律师,右边是给我指定的那名律师。

上午九点在开庭前,我问旁边的法官:“我现在能不能讲真相?”回答说:“不能讲!要等到庭审中审判长叫你讲你才能讲。”审判长回来坐定后,在老一套的问答之后,开始放一段录像,其内容是:二零二三年十二月的一天,“我”在贵阳市观山湖区给人讲大法真相。他们说是有人举报的。我说:“录像中的人不是我,是谁举报的请出庭作证!”

在我反复强调这监控录像中的人不是我、要求举报证人出庭作证之后,审判长只好说:“没有就算了!但前面的还算数。”我说:“前面的不就两起吗?一起给录像中的男子讲大法真相是没有的事,你们不能强加给我;另一起给一个小学生讲真、善、忍好,这不是和这个政府提倡的要维护社会次序的行为是一致的吗?你们要表扬我的行为才是,这怎么就成了罪名了呢?这我就想不清楚了。而且给小孩讲真相的事是二零二二年春的事了,已经过去了两年半了,当时还抄家问了话,应该是已经了结了的事,但去年(二零二三年六月)你们搞“严打”就又提起这件事,想在这件事上判我的刑一至两年,我绝不能接受。”他们不接话。我就讲:“不要迫害法轮功!天安门自焚是假的,你们好好读读《转法轮》,里面的每一句话都是教人做好人的。”公诉方律师说:“你不要在这里宣传法轮功了。”

开庭一个多小时结束。

被劫持去三江监狱的经过

在三次被传唤去南明区法院、其中两次被非法庭审之后,四月十一号,小儿子接到警察电话,叫我母子二人今天必须在家里等着,哪里都不许去。我和儿子足足等了一个上午没有消息。到了下午两点,来了一个领队的男警察(兼司机)和两名女警察。

他们一进门就宣读所谓“逮捕令”(是世纪城派出所的)。出门后就直接拉我去金阳医院检查身体,查了血压、尿、B超等五项,我的高压被查出190,警察看我的状态很正常,他们不信,要求重新测量,结果还是一样。

当天下午六点以后,我被拉往贵阳市的三江,先是到了三江看守所,警察在那里办了手续后,就逼我把全身衣服全部脱光,逼我穿上犯人穿的囚服。我说:“我是好人我没有罪犯,逼迫我穿囚服是你们在犯罪。”

之后,我被送去了三江监狱,再检查身体时,发现我不只是血压高,肺也有问题,还有糖尿病等等。我看他们把医生拉一边,说我的各项指标都有问题,监狱坚决不能接受。我就又被退回到三江看守所,看守所看我的检查结果也不敢收我。

绑架我的一男两女这三个警察这时左右为难,带队的警察走来走去的,又给人去说,前后来了两拨人。最后他们对我说:“今晚你就住监狱,等明天到医院复查再说。”我绝不同意,说:“你们送我来这里就是要把我关进监狱,凭什么是这样?我就给一个小孩讲做一个真、善、忍的好孩子,就这你们给我说清楚,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把社会搞成这样乱,你们在走江泽民的路就是在犯罪。”他们没说话走了。之后又来对我说:”回贵阳,看南明法院怎么做。”我和儿子当天回来时已经是十二日凌晨两、三点了。

李秀兰突然失踪 至今下落不明

李秀兰老人当时对友人说:“之后直至今日(五月六日)警察一直没有找过我。”也就是在五月长假之后,亲友们再也没有谁见到过李秀兰,也打听不到她的几个儿女的下落,简直把亲友们都愁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是。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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