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陈志文遭恶报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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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九日】二零二四年六月广东省消息,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陈志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作为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中共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所谓“教育改造”、刑罚执行,陈志文对法轮功学员在广东监狱遭受的残忍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陈志文,五十多岁。主要履历:一九九五年至二零一零年,先后任广东省连平监狱的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监狱长,以及阳春监狱的党委书记;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任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二四年五月,任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下面是陈志文任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中共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属下有三个迫害法轮功的黑窝:广东省女子监狱、广东省北江监狱和广东省四会监狱,这三个黑窝都有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消息不断被曝光。

广东省女子监狱强制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做奴工产品,对外联系的公司原名为“广东嘉顺综合总厂”,现改名为“广东省广裕集团嘉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轮功学员被劫持进监狱后,首先在四监区遭受野蛮的入监洗脑迫害,逼迫写所谓“五书”。为追求所谓的“转化率”,广东省女子监狱及其狱警罔顾法律、道德、天理,无所不用其极。

对坚定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采用侮辱、打骂、罚站、不提供充足食物、剥夺睡眠、不准大小便、不让洗漱、不提供生活必需品等等邪恶手段,对她们进行肉体上的摧残,人格上侮辱和心灵上的迫害。广东省女子监狱二零零四年开始,专门设立迫害法轮功的所谓团队,郑珠娥为负责人,洗脑主攻手有:于云霞、徐先银、熊星、闵晓宏、黄云英、谭鑫鑫、邹春娜、祁茵、黄淑燕、敖小玲等。

多年来,广东女子监狱迫害致死多位法轮功学员,包括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法律讲师、二级警督、律师赵萍女士、惠州市法轮功学员黄丁友、中山市陈小月、汕尾市陆河县彭文秀、梅州蕉岭县李松芳、惠州市惠东县郑桂友以及法轮功学员陈正容、林少娜等。

◎广东省湛江市法轮功学员余梅在广东女子监狱被酷刑迫害。恶警指使三个凶狠、心毒手辣的犯人把她拖到暗间,在她背后用手、膝盖猛击她的后背,把她打的晕死在地。等她苏醒过来后,双手用力抓住她乳头往上背,乳头被捏破了,鲜血直流,把衣衫都染红了。余梅几次被打昏;差点被迫害疯了;门牙被打掉三颗;人瘦的皮包骨头,一百三十多斤的体重,被迫害的只剩下六、七十斤;头发全都白了。

◎广东省揭阳市法轮功学员林介平,妇科医生,被劫持到广东女子监狱后腿部被迫害骨折,被迫害致重病,一度昏迷。

◎广东省北江监狱狱警刘传凯,残酷折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64岁的法轮功学员何镜如。

◎广东省揭阳市法轮功学员郑翼颖在四会监狱被迫害成精神病。

广东省被非法判刑的男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北江监狱和四会监狱。这两个黑窝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方式都是:首先采用暴力、酷刑的方式,强制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三书”,然后再强制学佛教,要求学楞严经、大声念楞严咒等。

◎广东揭阳市法轮功学员黄华杰被劫持至广东四会监狱后,狱警常指使夹控人员(重刑犯)毒打他,甚至把他整个人倒立着抱起来,头朝下,脚朝上,将他的头往地板上撞。黄华杰因伤情很严重,被送去医院治疗。监狱方实施这一酷刑前,先把其它监仓的电视音量调大,同时禁止其它监仓的犯人互相走动,只能呆在监仓里看电视,不让人看到他们迫害黄华杰的细节。尽管电视的声音很大,但黄华杰的头撞地板的震动其它监仓的人都能感受到。

◎二零二一年,广东省四会监狱设立了迫害法轮功的专职监区——十三监区。湛江市霞山区法轮功学员吴海波在四会监狱惨遭毒打凌虐。吴朝棋(茂名)、谢万猛(深圳)、黄建民(揭阳)、范文全(东莞)等法轮功学员仍被四会监狱关押迫害。

◎二零二二年,广东省四会监狱继续接收关押法轮功学员曾加庚(80岁的高级工程师)、管怡博、谢万猛等,广东省北江监狱继续接收关押法轮功学员李德生、曾繁杰、李源东等。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法律讲师、二级警督、律师赵萍女士,她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十七年迫害,被开除公职,多次被抄家、非法关押,四次被送洗脑班迫害,被非法劳教三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广东女子监狱被非法强制洗脑和劳工奴役,受尽非人折磨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赵萍在迫害中含冤离世,终年五十八岁。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深圳市南山区法轮功学员刘培珍因民众讲真相,被南山区“六一零”及派出所非法抄家。警察把刘培珍监控在家中,准备二十四日送她去法院判刑。刘培珍于二十三日从十楼爬下走脱,被警察非法通缉。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上午九时许,南山区公安分局和“六一零”办的人员,冲进刘培珍夫妇居住的出租屋,将夫妇俩绑架。刘培珍后被南山区非法判刑八年,在广东省女子监狱被迫害得几近失明。

◎二零一八年八月七日晚,胡雅婷在某商场门口给一个学生真相小册子,马上被顺德容桂振华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佛山市顺德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被劫持入狱。在广东省女子监狱,由于她不承认有罪,不配合所谓监狱的管理,遭到狱方严重迫害:经常不让睡觉、不给吃饭、不给坐、不让上厕所、往她身上泼冷水、坐洗衣粉水盆、眼睛抹辣椒油等等。有时频繁的连续一个多星期不给吃、不让睡,每次会连续几个月不断这样重复;冬天只让她穿一件单衣逼她站在窗户风口;几个包夹犯人有时将她拖到卫生间折磨;一次夏日酷暑,狱方连续近二十天不让她洗澡、换洗衣服;狱方不让她吃饭还强行对她进行野蛮灌食,恶徒拿一个大钢勺用力往她嘴里捅,目的不是给吃的,就是找借口折磨她……胡雅婷一度被折磨成皮包骨。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祖强,先后两次被中共非法判刑共计陷狱十一年。因在狱中遭到残酷折磨,他在二零一七年十月结束冤狱时身体十分虚弱,出狱后又持续遭中共人员骚扰、恐吓,身体难以恢复,于二零一九年七月离世,终年70岁。

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返本归真。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炼人的罪业深重,必遭天谴。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司法人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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