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德惠市法院副院长丁才彦涉被查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吉林省消息,吉林省德惠市法院中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丁才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丁才彦,六十岁左右,主要履历: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二二年,任吉林省德惠市法院副院长。期间,丁才彦追随迫害,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枉判入狱负有领导责任。据悉,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大都是他签字。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截止到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德惠市法轮功学员遭德惠市政法委、六一零特务组织迫害,至少有54人遭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其中有姜春贤、刘建英、肖永芬三人在吉林省女子监狱遭迫害致死。

下面是丁才彦任吉林省德惠市法院副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 法轮功学员肖永芬,出生于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家住德惠市五台乡卢家村四社(马家窝棚屯),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和丈夫孙桂昌在五台乡(镇上)的一小区被不法警察入室绑架、抢劫一空。孙桂昌被送到德惠市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肖永芬被送到长春第二看守所检查身体,不合格拒收,第二天下午七点多钟放回家,被监视居住。后来,孙桂昌被非法关押在德惠市看守所遭迫害。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德惠市法院开庭非法庭审孙桂昌、肖永芬,公诉人腾继坤,审判长王荣富。肖永芬与丈夫孙桂昌后来被非法判刑七年,上诉后被非法维持原判。因肖永芬身体状况,吉林女子监狱曾一度拒收,德惠法院又强制执行,肖永芬被非法押送吉林女子监狱。但不到短短的一个月,二零二零年一月三十一日下午四点(正月初七),肖永芬的家人突然接到狱方电话,称肖永芬在集体洗漱时突然摔倒,正在抢救;十多分钟后又接到电话,称抢救无效,肖永芬已死亡。

◎德惠市法轮功学员刘建英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五日因在公园讲真相,遭德惠市610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转刑拘,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被德惠市法院刑事庭非法判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二零二零年一月,刘建英在吉林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

◎德惠市十名法轮功学员李瑞风、崔涛、王成顺、杨金玉、胡波、马宝舫、张凤秋、李绍珍、郝杰、杨金凤,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先后被德惠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治安科联合绑架(起因是有人举报),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开庭,当庭对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一年至七年不等。

◎德惠市法轮功学员姜彦是一名教师,曾多次遭德惠国保大队骚扰、抄家,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又被德惠市国保大队绑架,并遭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德惠步行街再一次被德惠国保大队绑架。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姜彦被德惠法院非法开庭,没有律师辩护,有三名亲属到庭。法庭上姜彦为自己做了无罪申诉。姜彦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监狱遭迫害。

◎德惠市法轮功学员王翠花,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遭德惠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诱骗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关押到女子监狱遭迫害。

◎德惠市法轮功学员王兴香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被绑架,被德惠市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四个月,二零一九年二月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吉林农安县法轮功学员姜全德与妻子孙秀英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被农安县古城派出所警察绑架,八月二十五日晚,姜全德含冤离世。孙秀英由长春市第四看守所转押回农安县看守所,被构陷到吉林省德惠检察院,面临德惠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长春市政法委和农安县政法委共同策划实施,在农安县骚扰、非法抓捕了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姜全德被迫害离世。十二人被非法关押,他们是:张殿元、任永平夫妇,蔡玉英及其女儿于娇茹,赵秀兰、高小岐、孙凤仙、吴冬梅、张秀芝、单长河、吕相富、孙秀英。除于娇茹外,其余人员均已转回农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德惠市法院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六日对农安县法轮功女学员高晓歧、赵秀兰、孙凤仙分别非法判刑九年、五年、两年。法官王荣富在构陷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不但违法剥夺她们的辩护权,还公然叫嚣:“法轮功没有辩护权!”表示自己“违法就违法了”,一副“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流氓做派。长春市中院于十一月二十九日驳回三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维持非法原判。高晓歧、赵秀兰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孙凤仙则不幸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含冤离世。

高晓歧、赵秀兰、孙凤仙均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被警察绑架。当天,农安县警察非法抓捕了22名法轮功学员。已知其中有13人被非法判刑:张秀芝(女,64岁,十年)、高晓岐(女,56岁,九年)、蔡玉英(女,66岁,九年)、冯立齐(男,九年)、吴冬梅(女,50岁,七年)、于姣茹(女,34岁,六年)、单为和(男,六年)、吕相富(男,六年)、赵秀兰(女,67岁,五年)、孙秀英(女,68岁,四年)、张敬元(男,两年)、孙凤仙(女,65岁,两年)、董秀辉(一年半)。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