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丽莎被非法判刑九年,罚金五万;
曲爱萍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两万;
李淑红被非法判刑两年,罚金一万;
许常青被非法判刑两年,罚款一万;
张英明被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罚金八千;
连庆玲被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罚金八千;
丛旭被非法判刑九个月,罚金五千;
刘明明被非法判刑八个月,罚金四千;
姜长敏被非法判刑六个月,罚金三千。
同时被扣押没收资金36240.52元;大法书籍及《明慧周刊》1312本;电脑、打印机、刻录机、雕刻机及耗材全被抢劫一空。
文登地毯厂原有职工一百多人,在原厂长田世洪的带领下,设计生产出的传统工艺地毯、壁毯等畅销海内外。该民营企业曾是当地一家税收大户。原厂长田世洪,德才兼备,坚持修炼法轮功,长期遭监视、骚扰、跟踪、绑架、非法关押,曾经被非法劳教,遭受着长期的精神上和身体上的高压迫害,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底含冤离世,时年64岁。之后,他妻子李淑红和女儿田甜艰难地维持着洪云地毯厂,但中共还是把把黑手伸向了洪云地毯厂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上午,文登公安局全员出动,外加防暴警察一百多人进驻洪云地毯厂,从门卫到厂区各个角落地毯式狂翻一气;同时两个警察包夹一个工人,挨个审问。有些女员工都被吓哭了。至七月二十六日还有610人员在厂区值岗,防暴警察在巡逻,老板、工人随时接受审问。厂区被强行贴满了诽谤大法的标语。当地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当天被绑架。
洪云地毯厂法人代表李淑红、员工田丽莎、会计刘明明被绑架、非法关押,原厂长田世洪的女儿田甜被扣48小时放回,一位工人被扣押12小时放回。工厂虽然在田甜的操作下,按部就班的在运营,但是会计的电脑被警察抄走了,无法发工资、无法为工人充饭卡。工人每餐被迫排着长队记账买饭。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田丽莎、李淑红、曲爱萍、张英明(男),被文登区检察院批准由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区分局非法逮捕。田丽莎、李淑红、曲爱萍被非法关押在文登看守所,张英明被非法关押威海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刘明明、许常青、丛许、连庆玲、姜长敏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荣成市检察院非法将田丽莎、李淑红、曲爱萍、张英明、刘明明、许常青、丛许、连庆玲、姜长敏九位法轮功学员起诉到法院。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九位法轮功学员被荣成市法院非法开庭。法庭上,田丽莎对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公安分局、荣成市检察院等互相勾结,捏造、诬陷强加给自己的罪名,坚决抵制和不承认。《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整个非法庭审过程中,法轮功学员陈述事情的真相时,被非法阻止、威胁。
更多情况,请参看《山东威海市田丽莎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法院》、《山东威海市文登洪云地毯厂被公安局非法封闭》、《山东文登壁挂厂厂长田世洪遭迫害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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