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晚八点左右,兰西县法轮功学员刘民、杨振林在兰西县平山镇发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被警察绑架到平山镇派出所,他们后来又被兰西县国保大队长李玉忱绑架到兰西县公安局。两人于次日下午三点多被释放。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刘民被闯入家中的兰西县公安局警察绑架。据目击者说,警察大概有五、六个人,其中有个女警,均着便衣,开着两辆私家车。下午两点左右,警察又将刘民带回家中非法抄家,把他家里翻得一片狼藉,抄走大法书籍等,他们之后将刘民非法关押在兰西县拘留所,十五天后又把他转到兰西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接着,在国保大队长刘晓波策划下,兰西县公安局编造出各种假证据、假材料构陷刘民,并移送到兰西县检察院申请批捕,被兰西县检察院退侦、不予批捕。国保大队长刘晓波又伙同公安局副局长兼“610”主任秦中伟继续编造假材料,直到安达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刘民。
安达市检察院把刘民构陷到法院,还给刘民安排个所谓的律师,律师通知家属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上午非法开庭。
四月二日,家属去了审判法庭,结果中共庭审人员都没去,家属打电话问律师,律师说:看守所有个小法庭在那里开庭。家属又急忙赶去看守所,到了看守所根本就不让家属进去。律师出来后,告诉的家属,说是安达法院来人开庭宣判的,(非法)判刘民有期徒刑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还欺骗家属说绑架刘民是因为有个女的给咬出来的,还说刘民有打印机等,全都是谎话),告诉家属给刘民准备一些衣物,说等判决书下来才能见面。究竟怎么开的庭,刘民有没有出庭,家属全然不知。
亲友知道后聘请一个维权律师。四月九日,律师先去看守所见法轮功学员刘民两个多小时,然后去安达法院见法官阅卷,律师指控国保警察从绑架刘民到开庭这一过程的诸多违法行为。五月七日,律师第二次去看守所见刘民一个多小时,当时安达法院没有下判决书,将卷宗退回兰西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六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五十分,安达法院来人在兰西县审判法庭再次对刘民开庭,在法庭上律师有理有据的做了无罪辩护,法官、审判长也没阻拦,十一点十多分钟就结束了,也没宣判结果。七月四号律师给家属发的信息,信息上写的是六月二十七日判刘民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一万元。
相关责任人:
安达法院法官:伊达铭:电话:13946930066 18545930838
检察官公诉人:孙红敏:电话:0455—7268152
兰西县610主任:秦中伟:电话:13836408899
兰西县国保大队长:刘晓波:电话:13904558767
刘晓波妻子(小学教师)陈微:电话:13904558561
法轮功学员刘民居住的小区片警:孙永波:电话:13845527717
兰西县看守所长:毕凤春:电话:1394554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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