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南县政法委书记洪学智遭报被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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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滦南县政法委书记洪学智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上任,一年后落马,以贪腐千万元之罪被唐山市古冶区法院判刑十一年。人们在传,胆子太大了,刚上任,只有一年,敢贪腐这么大数字。

万事皆有因果,三尺头上有神灵,人作恶绝逃不过上天的眼睛。洪学智刚上任,就对唐山市丰南区十几名法轮功学员集体非法判刑,而且重判。重判群判,让滦南县许多司法界人士感到很震惊,都说判刑太重了,一帮老太太、老爷子能做什么呀,政策上应付一下也就行了。

滦南县法院这么大胆子居然对十几位大法弟子同时非法判刑,洪学智作为政法委书记罪责难逃,如今报应临身。迫害法轮功修炼人,绝不会逃过上天的惩罚。

以下是洪学智作恶实例:

实例一:唐山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刘维立被枉判十年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凌晨,唐山市丰南区、丰润区、路南区、天津宁河区出动五十至一百个警察,同一时间对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并导致丰南区法轮功学员董建全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迫害离世。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唐山市滦南县法院对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其中刘维立被枉判十年、张志兰被枉判七年、左德生被枉判两年六个月、王宝柱被枉判十一个月、吕立发被枉判六个月、毕贯芹被枉判六个月。法轮功学员王会林因中途犯病,未宣判。

警方称从刘维立家里发现的真相资料最多(2300多册)。法轮功修炼者制作和散发真相资料,是为了告诉人们二十多年来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中共用真相资料的多少来作为判刑依据,这正是中共迫害民众、阻挡真相传播的犯罪证据。

实例二:卧床不起的唐山女子在炕上被开庭枉判六年半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滦南县法院人员跑到唐山市丰南区法轮功学员王会林女士的家中开庭,对患病躺在炕上的王会林非法宣判,对王会林非法判刑六年六个月。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唐山市滦南县法院非法开庭,对十二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王会林因中途身体不适,法庭未对她宣判。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早上六点,黄各庄派出所六个警察想把王会林绑架到派出所,滦南县法院人员在派出所非法开庭,王会林拒绝。九点多,滦南县法院来了一辆大包车,共十一人,到王会林家非法开庭。王会林身体不适,一直在炕上躺着。派出所警察把村书记、村委员、村医生找来,屋里站满了人。王会林大女儿说:“你们这是干什么?我妈快七十岁的人了,让你们迫害成这样。我妈犯了什么法?你们这样对待我妈!”法院人员说:“这是我们的工作,请你们配合。”王会林大女儿说:“配合什么?!我妈有个好歹,你们承担的起吗?你们说不出我妈犯什么法,你们就不能开庭。”检察院人员读了所谓“证据”,都是他们编的,说王会林印书、做书。最后以“破坏法律实施”,枉判王会林六年六个月。王会林问他们自己破坏了哪条法律了?他们也说不出来。闹剧持续到近十一点,他们才走。

洪学智主掌滦南县政法委,积极执行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最终逃不过上天的惩罚。天灭中共,已是不争的事实。希望滦南县公检法人员,以洪学智的下场为鉴,不要继续做中共的帮凶,选择善良的活着,为善良的民众说话,会得到上天的福报,退出邪党的党、团、队组织,便远离邪恶,远离灾祸!

(责任编辑: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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