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遭恶报获刑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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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原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被长沙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扣押在案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曹炯芳任职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期间,执行原党魁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灭绝令,不听法轮功学员的善意劝告,为了升官发财,泯灭良知,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最终遭恶报。

落马前,曹炯芳意识到被查,为了安全,与妻子一起烧外币,曹炯芳邀请“高人”到家里做“法事”搞宝葫芦镇宅等活动,求菩萨保佑自己安全。神佛是不会保佑迫害法轮大法的人的,中共对他只能是“卸磨杀驴”,等待他的还有更严厉的“天理”的惩罚。

曹炯芳,男,汉族,一九六四年五月生,湖南澧县人,中共党员,历任中共湘潭市委常委、秘书长、组织部部长、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等;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任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后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秘书长、秘书长。二零二二年三月被查。

明慧网曝光统计,曹炯芳任湘潭市委书记期间,湘潭市法轮功学员10多人被非法判刑,其中彭石清被非法判刑9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湘潭市公检法人员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彭石清等近二十人非法抄家、绑架,抢劫了他们家中的电脑、打印机、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相互勾结构陷,非法将彭石清、曾固、王庆生、林佳、索纪艳(女)、刘曼炎(女)非法判刑。其中彭石清,曾经被非法判刑八年,又被非法判刑九年;王庆生被非法判刑六年;林佳被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关押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法轮功学员索纪艳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八年六月中旬被转送到湖南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曾固,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 三年,情况不明。法轮功学员宁佳(林佳)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被送往莱阳非法关押,两个月后被送往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

湘潭市法轮功学员郭明清女士,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二日中午路过中学校门口时,好心的对几个中学生说了几句退出共青团、少先队的话就被警察非法抓捕;之后被检察院非法起诉。九月十九日上午,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在湘潭市看守所非法庭审郭明清。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湘潭市岳塘区法院非法判刑郭明清一年半。

湘潭市法轮功学员张雅琴,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在湖潭市芙蓉路口农贸市场发资料、讲真相时被绑架。岳塘区检察院非法批准岳塘区公安分局逮捕张雅琴,并且起诉了张雅琴,岳塘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也没有通知她的家人,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把她送入湖南省女子监狱迫害。

江泽民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纵观人类历史,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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