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辉女士遭迫害事实简述
胡辉今年57岁,她于一九九八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所患多种疾病很快都好了。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胡辉因坚持法轮大法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员骚扰、绑架、抄家,她曾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胡辉到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一起阅读《转法轮》时,被邢台市信都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跟踪、绑架。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她被邢台市襄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三千元。胡辉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结束冤狱从河北省女子监狱回家。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胡辉在南宫市的婆婆家照顾婆婆时,被南宫市政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同时,她在邢台市的家也被当地警察非法搜查。胡辉被非法关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南宫市政保大队警察以胡辉发放真相资料为由,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六日将她构陷到南宫市检察院,继而又构陷到宁晋县检察院、法院。家人为胡辉请了北京的律师作辩护律师。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胡辉提起控告,控告南宫市公安国保大队长李勇、南宫市检察官孙建莉,宁晋县检察官杜玺琛、法官赵丽卓等多人违法搜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犯罪。并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形式将十七封控告书邮寄给参与迫害胡辉的各机构的官员和迫害人。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二日上午十点,宁晋县法院在第二法庭非法庭审胡辉。十月十五日下达判决书,对胡辉非法判刑四年。
胡辉上诉情况简述
十一月十三日下午,胡辉委托律师做她的上诉案的辩护人。由于法官几次三番拒绝见家属,家属只好于十一月十五日把委托律师做辩护人的手续给法官寄过去了,辩护词还未交。
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家属又去中院,在大厅自助机上查不到案件进展,但见到法官王佳培,问他什么时候开庭?王佳培态度不好,说声“开什么庭”就走了。但就在当天上午,家属接到宁晋法院电话,说中院的判决书已经出来了。
十一月二十四日,家属收到宁晋县法院寄来的邢台市中院的刑事裁定书,维持对胡辉的非法原判,落款日期写的是十一月十四日。开庭前后,中院根本没有通知家属,法官见了家属也不说一声已经结案了。中共这类法官,不但无法无理,其傲慢无礼的素质令人咋舌。
后来家属是在网上查到: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邢台市中级法院立案,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结案。中共邪党对法轮功从来都不讲法律。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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