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花今年五十九岁,原富拉尔基区北满钢厂职工。她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二零一五年曾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下午,杨秀花和法轮功学员于桂敏在一间超市给民众讲真相时,被红岸派出所便衣警察绑架,第二天被非法关押到齐齐哈尔看守所。杨秀花认为自己没有罪,拒绝穿号服,看守所狱警指使在押人员对她拳打脚踢,她的脸被打肿了,下巴被打掉,受尽犯人的欺辱、虐待。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富拉尔基区法院对杨秀花、于桂敏各非法判刑三年。两人在受尽折磨后,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一日结束三年冤狱回家。
杨秀花出狱后,仍经常遭中共人员骚扰。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富拉尔基区红岸派出所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冯子民家,用电钻破门而入,绑架了正在学法的冯子民、张杰、冯惠和孙海珠四位法轮功学员。警察出门时,看到孙玉芳、杨秀花和高永芝三位法轮功学员,遂将三人一起绑架走,共计七人被绑架。七位法轮功学员均被非法抄家,警察抢走孙玉芳家的电脑、所有大法书籍、播放器等物品;抢走杨秀花家的笔记本电脑、大法书籍和播放器等;在孙海珠家一无所获。
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七天后,被取保候审一年回家:81岁的孙玉芳被勒索一万元钱押金;冯子民、张杰、冯慧、高永芝、杨秀花各被勒索五千元钱押金。孙海珠则在被非法关押三十天后,被取保候审一年回家。
杨秀花约于五月底六月初再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齐齐哈尔市看守所。九月上旬获知,她被构陷到龙江县检察院。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龙江县法院对她非法判刑四年。
(责任编辑: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