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中共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杨发森,一九七一年二月出生,甘肃省古浪人。主要履历:曾经任新疆车库县县委书记;和田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和田地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二零二一年十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三年五月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杨发森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杨发森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下午,在西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统一指挥下,对四个辖区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行动:城北区国保大队绑架了郑小华与一个八十七岁的女学员;城中区国保大队对郑小华小姨雷某(非修炼人)和法轮功学员李秀平(男,七十多岁)实施绑架;城西区国保大队对法轮功学员荣香莲(女,八十多岁)绑架;城东区国保大队对法轮功学员张秀兰(女,七十多岁)绑架。
城北区国保大队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下午,在郑小华家非法搜走电脑,打印机,两部笔记本电脑,手机,大法书籍,资料若干,现金两万多元等私人物品。据称,因她将真相资料存放在她小姨工作间,故她小姨被绑架。
郑小华女士是一个修炼三年的新学员,五十六岁。郑小华已经被关押了三个多月,仍被非法关押在西宁市公安局看守所,其余四人均于五月十日被先后释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格尔木市委书记汪山泉,带领市政法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区委书记、公安局长、国保队长、街道书记、社区主任等人约法轮功学员亢金英谈话,逼迫亢金英签“三书”。
亢金英说:宪法赋予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汪山泉说:“我有政法委的文件,还有机密文件你们是看不到的。”亢金英说:“这些文件不是法律,是违法的。”汪山泉说:“别给我讲什么法律,接下来的事就更不讲法律了,不签三书,我就派30个人到你家一天24小时守着,限制你一家人出行,以检修的名义,给你们停水停电。”
接下来,汪山泉又到亢金英的儿子的单位恐吓单位老总说:法轮功是敌我矛盾,是阶级敌人。还给他这么好的岗位,工资拿的那么滋润,这是给他们输血,你们这个单位还想不想干了!
他恐吓亢金英的儿子说:限制你一家人出行,如发生冲突,就打110来抓人。那么大年龄了出个什么状况很正常,不过我们会打120抢救,能不能抢救过来,就不知道了。亢金英的儿子被单位无理解雇。
◎薛顺蓉,互助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互助县新上任国保大队长带一帮人把薛顺蓉从家中绑架,从她家中抢走了大法书、真相U盘等东西。说薛顺蓉从手机快手发放了法轮功真相资料。七月六日,他们无任何手续多人闯入薛顺蓉家中,单独非法审讯八十多岁瘫痪在床的薛顺蓉婆母和正在上学的姑娘,又到她儿子上学的学校非法审讯她儿子,行为十分恶劣。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薛顺蓉被海东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