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郑春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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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中国大陆来稿〗据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黑龙江消息,黑龙江省伊春市公安局中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郑春被查。从表面上看,郑春是因涉嫌严重违法落马,实质上,他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到了恶报,而且这仅仅是开始,更大的报应将与他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相匹配。

郑春,男,一九六二年出生,二零零八年任伊春市公安局美溪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二年历任伊春市公安局常委、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

郑春善恶不辨,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对当地严重迫害法轮功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期间,当地迫害法轮功的部分事实如下:

一、伊春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

1、法轮功学员刘祥被迫害致死 老夫妻被长期迫害

法轮功学员刘祥和妻子李秀荣,仅仅因为不放弃追求真善忍做好人而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非法抄家等各种迫害,刘祥被绑架六次,非法拘留四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一次;李秀荣被绑架五次,非法拘留四次,非法判刑一次。夫妻二人均遭遇各种酷刑折磨,例如:坐小板凳、蹲小号、电棍击、烟头烧、上大挂、竹条抽、冷水浇、坐老虎凳、戴脚镣子等各种酷刑迫害及经济勒索。

为了避免没完没了的迫害,刘祥老夫妻被迫流离失所。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在辽宁省鞍山市,警察以查户口之名把刘祥绑架,被遣送回伊春铁力市林业公安局,并被构陷到伊春市南岔法院。二零一八年二月十日,刘祥被折磨的血压高达232,送急救中心抢救,警察怕刘祥死在看守所担责任,给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得以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刘秀荣在辽宁省台安县新开镇张荒村被鞍山警察绑架,并劫持回伊春看守所。刘秀荣遭到当地不法警察及伊春市南岔检察院不法人员的提审逼供,被折磨得多次出现休克。




'中共酷刑演示:脚镣'
中共酷刑演示:脚镣
'中共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中共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刘祥在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又一次被伊春市公安局铁力分局刑警队警察绑架,并劫持回当地。六月九日八点,伊春市南岔法院对刘祥、刘秀荣夫妇非法开庭,由于李秀荣身体出现生命危险,紧急抢救,打针吃药后,稍有清醒就急忙开庭。非法判决结果是:刘祥被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一千元;刘秀荣(七十六岁)被非法判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一千元。

由于不断的骚扰和迫害,刘祥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含冤离世,终年七十五岁。

2、法轮功学员王新春被残害致死

王新春是伊春市金山屯区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追求真善忍做好人的信仰,被迫害致残、失去双脚,此后还不断地遭到警察骚扰、关押、酷刑等迫害,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三岁。

王新春原本四肢健全、身心健康。二零零二年一月,原伊春市公安局金山屯分局长崔玉中和派出所所长王维指使警察,从火炉上拿起热水壶往洗脸盆倒热水,把王新春冻成冰的双脚放入热水中(按照常识,这样做会造成严重的冻伤、肢体残废)。经过几个月的溃烂,到该年十一月,王新春的双脚完全脱落,造成终生残疾。

'王新春被迫害失去双脚'
王新春被迫害失去双脚

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下午五点多钟,王新春和法轮功学员谭凤江到朝阳小区四号楼一单元租房处,被蹲坑的金山屯区公安“610”警察秦汉东、大昆仑派出所警察杨大伟、司机吕红旗绑架,遭酷刑折磨。在金山屯团结派出所,秦汉东毫无人性的指使副所长房贤刚、程学艺把王新春拖进铁笼子里,用手铐铐在铁笼子铁筋上,站不直,躺不下。期间,巡警队的刘喜要、刑警队的陶绪伟对王新春又踢又打,将王新春呈“大”字形吊铐在笼子横梁上,令王新春伤残的膝盖似着地还没着地,陶绪伟还用烟头烫、打火机烧王新春的鼻子、眼睛、嘴等,王新春被折磨的生命垂危。

'中共酷刑示意图:关铁笼子'
中共酷刑示意图:关铁笼子

九月十日半夜,警察陶绪伟、张伟等强行把王新春拖出笼子,铐在铁椅子再次刑讯逼供,陶绪伟等掰王新春手指头、手腕,把他的胳膊往上抬到头部后再使劲往后压,看王新春不动、不睁眼,又用拳头猛击他的头部、脸部、太阳穴等……

近二十年里,王新春不断遭到警察绑架、非法关押、酷刑折磨等迫害,身心受到巨大的摧残,在二零一九年二月左右,他左侧肢体开始不能活动,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突然昏迷不醒,中午时分含冤离世。

二、伊春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拘留案例

1、法轮功学员张淑琴被诬判三年四个月

法轮功学员张淑琴,六十九岁,家住伊春市伊春区,是一家旅店的老板。二零二零年三月五日,张淑琴持通行证进荣府小区时,被社区人员白立成、李春勇意欲强行扣押通行证引起争执,向阳派出所警察王志文、李猛到现场,把张淑琴带到向阳派出所,非法搜查张淑琴随身物品,并搜出法轮功的护身符和卡片,随即向伊美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诬告,国保大队警察到达后,张淑琴因犯心脏病倒地,一个警察身高(约一米七四左右、四十多岁、圆脸)对张淑琴辱骂殴打,还用脚踢张淑琴。

二零二零年三月六日,国保警察王国维带人对张淑琴经营的旅店非法搜查,并非法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张淑琴刑事拘留,并恶意构陷。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伊美区法院对张淑琴非法开庭审理。张淑琴本人没有到法庭现场,是在看守所以视频方式出庭。律师为张淑琴做了无罪辩护,张淑琴女儿刘春莉也为母亲做了无罪辩护。九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张淑琴被伊美区法院带到法庭现场,非法开庭宣判刑期三年四个月。

2、善良的李秀云被诬判一年十个月

法轮功学员李秀云,家住伊春市金林区。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金林区奋斗派出所警察闯入李秀云家中,非法抄家,李秀云和丈夫同时被绑架,后将未修炼的丈夫放回。

李秀云的丈夫自己不会做饭,也没种过地。李秀云被非法拘禁后,地里的活都是朋友帮着打理,她的丈夫吃不好饭,睡不好觉,这突如其来的绑架关押给李秀云的丈夫带来严重的伤害。当时说是李秀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可是她被非法关押五十多天后,被构陷到法院,被诬判一年零十个月。

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李秀云已经回家。

3、七十岁的退休教师郭庆文被非法刑事拘留

法轮功学员郭庆文,今年七十岁,退休教师,居住在伊春市乌翠区。一九九六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从此变得宽厚为人, 无病一身轻,身心健康。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下午,辖区片警打电话给郭庆文家人,说上边要来人检查,他要到家看看郭庆文。不一会儿就来了。他比较客气地说,为了应付上边,要给郭庆文拍照,证明她在家呢。郭庆文不同意拍照,说这样对他不好。他还是拿出手机偷偷拍了照,然后走了。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伊春市乌翠区国保及派出所警察闯入郭庆文家,将七旬老人郭庆文绑架,并非法抄走法轮功书籍及资料。乌翠区国保警察以郭庆文涉嫌触犯《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她非法刑事拘留。并被构陷至检察院。

郭庆文被非法关押期间,老伴自己在家,经常犯心脏病,输液治疗,老人痛苦无奈。儿女们都在外地,没人帮上他,还得自己做饭,又牵挂着老伴郭庆文。

4、法轮功学员孙德香、张淑琴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伊春市五营区法轮功学员孙德香在伊春区西步行街向民众讲真相,被伊春区红升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孙德香绝食反迫害,于五月九日回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张淑琴在乘坐火车时讲真相被举报,在伊春火车站被绑架,并被劫持到伊春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三、株连法轮功学员亲人的案例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伊春市法轮功学员陈桂秋因为讲大法真相救人,被伊春市红升派出所警察发现,意欲恶意构陷。因为找不到陈桂秋,警察们就去陈桂秋儿子和儿媳的工作单位大闹,制造恶劣影响,后又把她的儿子和儿媳带到派出所,并威胁他们如果不交出陈桂秋,就非法关押他们,还要把他们的工作一撸到底。儿子迫于邪恶的压力,找到了母亲并把母亲送进了派出所。

结语

法轮功学员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人,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的修行者。迫害好人,天理难容;迫害修行者,罪大无边。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不管表面以什么形式遭到了恶报,实质上都是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而得到上天的责罚,而且仅仅是开始。如:

伊春市委原书记吴杰凯遭恶报,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伊春市政法委原书记李忠培遭恶报落马,被查;伊春市政府原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李伟东遭恶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伊春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邵连营遭恶报,被查;伊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尹志刚遭恶报,被记大过处分;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志伟、副主任李前龙、副主任李光等高官都被查、被捕……

其实,恶报降临时,还会殃及自己的亲人,例如:伊春市友好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森侦大队长仇志遭恶报,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还殃及仇志的弟弟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被两次判缓刑;妹夫因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犯罪被判刑四年;大儿子因非法采矿、窝藏犯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外甥因妨害公务犯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等等。

在这天灭中共的特殊历史时刻,远离中共邪党并与其划清界限是远离恶报、保平安的有效办法;由于迫害法轮功,共产邪党已经走向穷途末路;共产邪党解体在即,现在已有四亿三千七百多万有识之士退出了中共的党团队等邪教组织,选择了希望与未来。为了自己及亲人,做出明智的选择吧,三退(退党退团退队)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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