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二日八时许,冯敬友刚出门,就被宁乡市夏铎铺镇派出所的曾旭等人堵住,然后在没有出示工作证(只在他面前晃了一下,冯要看但不让看),也没有搜查证和其它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他们将冯敬友双手用手铐铐住,强行搜身,并闯入冯敬友家中非法搜查,在没有搜到任何东西的情况下,将冯强行带到夏铎铺镇派出所进行审问,说是有人举报他在外讲真相。然后,他们做虚假材料将冯敬友非法拘留10天(因为冯不配合,整个材料全是他们自己编的,既没有冯敬友的签名,也没有按手印,更没有告知和回执)。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曾旭等人又非法闯入冯敬友家中,用同样方法又将他绑架到宁乡市看守所,并用暴力手段将冯敬友强行按住,限制他的人身自由,非法审讯。冯敬友反复表示自己没有犯罪,那些指控都是假的,但他们又是自编自写造假材料,也是在没有冯敬友的签名,也没有按手印的情况下,又将冯敬友以违犯刑法三百条的罪名,将他刑事拘留。到五月二十三日宁乡市检察院以情节轻微,事实不清等,将冯敬友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回家。
回家后,冯敬友觉得自己学法轮功,修真、善、忍没有做错什么,更没有犯罪,根本不应该遭到这种迫害,他相信倒查三十年,依法治国是真的,也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于是,他找律师写了对曾旭的控告状,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将控告状递交宁乡市检察院,宁乡市检察院以控告状缺少法律文书为由,要求冯敬友完善。于是,当日下午,冯敬友又找到夏铎铺镇派出所要对他拘留的法律手续,但夏铎铺镇派出所不但不给冯敬友法律文书,还威胁冯敬友。没法,冯敬友只好离开。
第二天,冯敬友只好将控告书向宁乡市公安局、宁乡市政府信访办递交以反映实情,希望领导重视此事,但之后却遭到宁乡市610、宁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宁乡市夏铎铺镇派出所将他绑架。冯敬友的家人请了律师,但律师也遭到了很大阻力。
目前,冯敬友的冤案已移交到湖南望城县法院。
1、夏铎铺派出所
易石坚(所长):13974955498
曾旭(副所长):13973121812
胡喜军(警察):13548546873
喻跃龙(警察):13875593797
2、夏铎铺派出所曾旭(副所长):13973121812 (直接办案人员)
3、宁乡市公安局:
贺任(副局长 负责国保大队) 18900702632
4、宁乡县国保大队人员及电话如下
杨江海(大队长)13974911208
刘凯(副大队长)13317497528
杨利江(教导员)13508496538
欧立强(副大队长)13975188688
周新河(中队长)13507446662
5、宁乡县610办:88980737(办)88980736(办)
曾宁汉(政法委副书记 分管610)13974955229
段军(610主任)15084886106
(责任编辑:林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