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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市王钢、杨俊英、赵纯平等已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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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近日得知,湖南宁乡市法轮功学员王钢、杨俊英夫妇及赵纯平被非法判刑和罚款。王钢对宣判结果不服,提出了上诉,但结果是维持原判。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多钟,湖南省湘乡市公安局二、三十人闯进宁乡市白马桥街道白马一街王钢家,他们闯进二楼将王钢和他的妻子杨俊英控制住,并把在一楼照像馆经商照像的儿子王卓控制住,将三人一同绑架至湘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同时,他们把王钢家居家和经商的整个三层楼抄了家,非法抄走打印机多台、电脑几台,现金几万元,资料及一些设备,还有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其中包括王卓照像用的电脑。王卓于七月二十五日下午被释放。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湘潭市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将王钢、赵纯平在湘乡男看守所非法秘密开庭,开庭时间约半小时左右。

四月十五日,王卓与母亲杨俊英在湘潭市看守所被秘密开庭,开庭时间约半小时,都未宣判结果。

二零二一年九月, 湘潭市法院在未通知亲属的情况下,对王钢、杨俊英、赵纯平、王卓在看守所秘密进行了宣判。王钢被诬判七年半,罚款两万元;杨俊英被诬判七年,罚款两万元;赵纯平被诬判四年,罚款一万元;王卓被诬判三年(监外执行),罚款5000元。

王钢对宣判结果不服,提出了上诉,但被维持原判。

以下人员负有主要责任:

1、湘潭市市委书记 曹炯芳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6区4栋602号 电话:18570310271

2、中共湘潭市检察院责任人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湘潭市检察院 邮编:411101
刘建军(检察长),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办事处紫云社区水井湾104号 13657326628 58514600
陈建军(副检察长),湘潭市银苑山庄小区17栋402号13807328585 58514603
周舟(副检察长),湘潭市岳塘区盘龙名府79栋2单元302 13807324829 58514602
江山(副检察长),湘潭市东方名苑13栋2单元1101 13973261777

3、中共湘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电话:0731-58553267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东路58号
邮编:411101
廖迪文(院长) 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58号 电话13973231188
贺卫平(副院长) 湘潭市雨湖区东站路7号新景公寓1栋2单元302号 15807323456
郑红(副院长) 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58号,13517324843
黄在强 湘潭市雨湖区江麓如意村8栋1单元5号 13973291145
蔡涛( 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58号中级法院宿舍7栋西单元102 13875290618
杨立 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58号中院宿舍2栋西单元501 18907328699
曾仁平 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4、中共湘潭市委政法委员会部份人员
现在办公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九华公安分局大楼
政法委书记 戴清德
谭勇 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紫薇小区6栋601 13507327152 0731-58583367
陈震龙 湘潭市岳塘区长城路2号3栋10号 13907325152 0731-58583350
欧阳思龙 湘潭县易俗河镇广电台宿舍楼(凤凰中路) 18007328588 0731-58583362
陈学红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南岭南路19号1栋1单元8号 13807321125 0731-58583360
肖毅杰 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中路800-1号401 17773260001 0731-58583370
杨松华 湘潭市芙蓉中路品都公馆B栋8202 13507323364 0731-58583365
廖凌生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河东大道28号2栋2单元303号 13467934490 0731-58583362

5、湘潭市人大纪律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人:
韩晓 13907320723
袁芳 13327329927
湘潭市检察院检察长:
刘建军 住址:湖南省张家界市 永定区永定办事处紫云社区水井湾104号 电话:13657326628
副检察长 周舟,湘潭市岳塘区盘龙名府79栋2单元302号,1380732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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