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焕珍,男,一九五六年八月生,今年68岁,家住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他于一九九六年四月有幸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从一个好人做起。他经过半年时间的修炼,身体多种疾病基本痊愈,腰椎间盘突出、风湿、慢性肠炎等,都好了。
绑架和非法关押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上午,赵焕珍与几位老人在七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朱凤纯的家中阅读法轮大法书籍时,被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公安分局和山海关派出所警察共四、五十人绑架。
当时警察割断朱凤纯家的电线,用梯子爬上院墙、屋顶,进入院子,闯进屋。他们手持一个亮着红灯的仪器,对屋内的法轮功学员逐个录像。
赵焕珍和其他四位老人被绑架到各自辖区的派出所,并被非法搜查,家中无人的房门被破坏,私人财物被抢走。
赵焕珍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看守所。半年后,他的身体出现严重的便血病状,身体虚弱。
非法庭审和判刑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非法对赵焕珍开庭。因当天下着大雪,开庭延至十一点多,法官林双全,公诉人邹淑敏。法庭只允许赵焕珍的妻子和一个儿子进入,不让他女儿进入。从上午十一点开始到下午两点多钟结束,中间没有休息。
两位律师为赵焕珍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律师首先申请合议庭法官回避,理由有二:一是没有上报内审,二是限制旁听人数,只让两位家属旁听,其余都在庭外。对此,法官林双全没有休庭合议,也没有同旁边陪审员交换意见,就蛮横宣布:“经过合议庭合议,不需要内审符合法律规定,限制旁听出于法庭安全,法庭小,驳回。”
律师的无罪辩护观点主要有六点:一、警方指控的事实本身不构成犯罪,当事人串门读书,没有法律依据是犯罪。二、当事人遭绑架地点不是公共场合,没有扰乱社会,没有危害别人。三、信仰自由,不构成犯罪。四、炼法轮功不犯法。五、所有证人、证言都没有签字。六、警方违反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已经拘留十五天,又追究刑事责任,随意性太大。并指出,法律不规制过于轻微的事项,这才体现法律的谦抑性,就是不能任何事情都用刑法来解决。
律师在庭上发言时,林双全一再打断,不让讲。律师说要补充一下,林双全也强硬说不许补充,对律师态度非常嚣张。
赵焕珍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他平和的对法官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一生的追求就是我的信仰,如果我认罪了,就会把你们置于危险当中……建议你们也去看一看《转法轮》这本书,在以后的劫难中能留下来,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谢谢大家!”现场所有人员都在安静的听。
赵焕珍还当庭背诵了大法师父经文《为什么会有人类》的片段。大法师父的慈悲,通过赵焕珍坚定的声音展现在法庭上,法官,公诉人等所有人一直都静静地听着,没有打断他。
非法庭审持续到了下午两点多钟,当庭并没有宣判结果。
庭审结束时,赵焕珍的妻子匆匆忙忙地追上去,看了一眼被警察急着带走的赵焕珍,差点认不出来了。当时,赵焕珍已被非法关押七个月,也不知经历了什么,头发全白了,人瘦了很多。妻子忙问他:便血好了吗?赵焕珍说了句:好了!不想让家人替他担心。
赵焕珍的妻子出来,看见法官时,问了一句:“我老伴都这样了,他本来身体就不好,我都怕他关押太久,他还能不能……”法官说让他们回去等,什么结果待定。
几天后,赵焕珍的家属接到法院人员的电话说赵焕珍已被非法判四年半。家属问,当时说的是三年,为什么现在说四年半?法院人员说,看了赵焕珍近几年的表现,要加重处理,增加一年半。目前,赵焕珍认为修炼法轮大法是合法的,不服此非法判决,他已经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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