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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轮功学员张丽艳、杨淑琴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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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牙克石市法轮功学员张丽艳、杨淑琴、李淑珍、朱金龙、郭长锁、孙文田于二零二三年四月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并先后遭牙克石市法院非法庭审。现得知,张丽艳、杨淑琴分别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三年,其他法轮功学员均遭非法庭审。

六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法轮功学员李淑珍、张丽艳、杨淑琴、朱金龙、郭长锁二零二三年四月八日分别在住处被当地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孙文田在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在住处被警察绑架。警察将郭长锁、孙文田非法关押在牙克石市看守所,将其他四位女性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海拉尔女子看守所。

张丽艳女士,现年约56岁,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牙克石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现正准备上诉。

杨淑琴女士,现年约77岁,被牙克石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据悉她曾保外就医回家,然而只在家里呆了两个月左右,被警察拉去体检后被所谓收监。目前非法关押地点不明。

李淑珍女士、郭长锁、孙文田已两次遭牙克石市法院非法庭审,至今未有判决,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朱金龙女士的情况待查。

法轮功学员李淑珍遭迫害情况

二零二三年四月八日,法轮功学员李淑珍在家中被十多名闯入室内警察绑架,警察拿出一张空白搜查证,开始非法抄家,翻箱倒柜,最后既没有出示立案书,也不给现场扣押清单,如土匪一样抢走三台电脑(其中有儿子用的)、打印机、大法书等个人物品。警察还将李淑珍的丈夫、儿子一起绑架到公安局非法审讯,关押到第二天才放回。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九日,牙克石市法院开庭非法庭审李淑珍,后因李淑珍身体太虚弱而休庭。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牙克石市法院对李淑珍第二次开庭。律师做了辩护(详情待查)。李淑珍本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合法,要求无罪释放。法庭当庭未作出判决。因李淑珍身体虚弱,她的家属一直催促法院办理保外就医,被法院拒绝。

牙克石市法院:
接待电话:0470-7338065

内蒙古牙克石市国保大队:
大队长宫玉清19504708945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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