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玲今年约51岁,原是静海区市容环卫局的干部,她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开除公职,并几次身陷囹圄,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共计五年,两次被非法判刑十四年半,她于今年年初才结束冤刑。刘家玲出狱后,向有关部门申请要回被非法扣除的工资和退休金,因此被中共人员绑架、关押。
刘家玲多次遭迫害事实简述
刘家玲女士曾于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五年两次被非法关押到天津大港区板桥女子劳教所,共计五年,期间遭强制奴役劳动、不让睡觉等迫害。她丈夫在中共的强大压力下与她离婚。
二零零七年三月,刘家玲结束非法劳教后,只能居住在哥哥家。当时的静海县政法委、“610”、国保支队、西城派出所、城关派出所警察和她的单位县环卫局人员,联合闯到她哥哥家骚扰,县环卫局副局长罗家成对她进行批斗式谩骂,说不给她发工资,只给四百元的生活费,还要她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才能上班。刘家玲没有妥协。
因“610”、国安、派出所不断的骚扰、威胁,对刘家玲的老母亲和哥哥一家人的压力很大,刘家玲只能搬出哥哥的家,在县城周边花园村租了一处民房住了下来,生活非常困难。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明慧网刊载了《天津市静海县恶人恶警对刘家玲的迫害》一文后,静海县“610”、政法委、国保支队、县环卫局非常恐慌,静海县“610”指示国保支队、派出所对刘家玲监控等各种迫害行动。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静海国保支队、城关派出所将刘家玲从花园村的住所绑架到县公安局看守所迫害。在暴力绑架刘家玲过程中,警察手段下流无耻,将刘家玲的上衣撕破,裸露出前胸,野蛮地将她拖上警车,在场的百姓无不骇然。刘家玲被非法关押在静海看守所九个多月,遭受非人的虐待和奴役,刘家玲几次绝食抗议。二零零八年,刘家玲被非法判刑九年。在天津女子监狱,她遭到体罚、洗脑、奴役等残忍迫害。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
二零一七年七月下旬,刘家玲又遭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再次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监狱迫害。她约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下旬结束冤刑。
刘家玲出狱不到半年,如今再次被绑架。
人在做,天在看,行善做恶皆有报。奉劝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者,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做伤天害理的事,最终只会害了自己,并会殃及家人、延祸子孙,前车之鉴比比皆是,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咒人,而是警醒你们避免受到伤害,选择正义从而有未来。同时希望知情者曝光迫害刘家玲的相关人员信息。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