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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罗定市法轮功学员李北芳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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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法轮功学员李北芳女士日前遭云浮市云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非法处罚金4000元。

李北芳生于一九六六年四月八日,今年57岁,家住广东省罗定市罗镜镇龙甘村。她在炼法轮功前,全身都是病,头痛、头晕、子宫炎、肠胃炎等等,身体非常弱。她在修炼法轮功不到一个月,身上的病症全部消失了。

自中共江泽民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公开迫害法轮功后,李北芳坚持真善忍信仰,告诉民众法轮功真相,遭到中共人员的多次迫害。

一天,李北芳在家中被闯上门的罗镜派出所的几个警察绑架,警察同时非法抄家,把李北芳的大法书、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搜走。警察把李北芳带到罗镜派出所非法审问,一直到半夜两点多钟。第二天一早“610”政保科长谭伯勇等几个人,将李北芳劫持到罗定看守所非法关押,也不让李北芳和家人见面。大约二十多天后,丈夫把李北芳保出来。之后,“610”、派出所谭伯勇和几个警察经常上门骚扰她,还在李北芳家里拍照,给家里的亲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李北芳因散发大法资料,被分界派出所的警察用手铐铐着押回派出所迫害,那时九点多钟,罗定市“610”政保科谭伯勇和几个警察对李北芳实施长时间不让睡觉的折磨,审问到下午五点多钟,到七点左右把李北芳带回家非法抄家,抢走所有大法资料,贴在墙上的明慧日历也劫走。警察把李北芳拉到医院体检,验到李北芳的血压190,谭伯勇照样把李北芳劫持到看守所,因为李北芳的血压太高,出现头晕、头痛、有一边手脚都不好使症状,三月十七日,看守所叫家人将李北芳接回家。

李北芳回家后,国保警察谭伯勇等人又到李北芳家强迫她签名承认他们捏造的东西,谭伯勇还恐吓说:“如果你不签,下次手铐铐你回去,我就不信到半路你就会死,我会把你女儿在罗定的楼房全封了。”李北芳的身份证至今仍被罗定市政保科长谭伯勇扣押。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左右,李北芳在罗定城区发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李北芳因讲真相被国保警察谭伯勇和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警察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手机、电动车等私人物品,并勒索500元。李北芳于当日回家。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上午九点,国保警察谭伯勇以取回手机、电动车为饵将李北芳骗到新城派出所,将她绑架劫持到拘留所,但拘留所不收,谭伯勇等将李北芳拉公安局,公安局叫谭伯勇放人。但谭伯勇不放人,将李北芳拉回新城派出所,直到九月九日晚十二点才放李北芳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囯保谭伯勇带新城派出所三个警察,闯入李北芳家,先将李北芳绑架到公安局、再劫持到检察院,强迫她签字,称已将她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九日,国保谭伯勇带领三警察闯到李北芳家敲门,李北芳不给开门,他们就拼命打门,并说不开门,就打烂你的门。后来李北芳开了门,警察马上冲进来,翻箱倒柜,他们看到李北芳以前起诉江泽民的回执,就给拿走了,并把李北芳带到公安局非法审问。李北芳一句话都不说,后来他们叫李北芳验核酸,李北芳不配合。警察威胁要铐着李北芳去,后来看到李北芳出现抽搐状态,才把她送回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下午,国保谭伯勇带一名警察到李北芳家骚扰、照相。日前传出,李北芳已被云浮市云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详情待查。

罗定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龙华西路新市府广场,邮编527299
电话:0766-3723161
局长江力
国保警察谭伯勇13602965312

云浮市云安区法院: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白沙塘行政区
电话:0766-8638651、0766-8638655
举报电话:13672616972
院长覃谦0766-8636833、13927184608
祝树辉0766-8638848、13927177878
曾华生0766-8638721、13826888199
副院长谢舜旺
审判长叶铭泽
审判员何志东0766-8638605
审判员史芝萌
书记员罗子柔

云浮市云安区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富云路与平安道交叉口东100米,邮编527500
检察长黄卫东
副检察长廖海彬13826809138
副检察长郭榜

马继承0766-8638566、13826739590
办公室0766-8638259、0766-8638366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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