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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警察张国辉行凶、凌辱妇女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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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石家庄法轮功学员王月琴近日向12337网和12389举报了维明派出所所长张国辉执法犯法、暴力执法的犯罪事实。

王月琴五月三十日中午在街上被两名便衣绑架到维明派出所,遭到各种折磨和凌辱,几拨警察对她逼供,又是手铐,又是背铐,逼坐铁椅子、揪头发照相,非法关押已达48小时,出现生命危险迹象,才以“取保候审”方式让家属把人接回家。

“12337”是政法警察违纪违法举报平台,从网上就可以举报;“12389”是公安部受理办理群众投诉举报工作的电话平台,王月琴在举报的时候按语音提示接通了石家庄市公安局督查组的电话,对方听完举报内容后,要求把文字材料交到市局门卫的督导组信箱,投放信箱时门卫要求对投放过程录像。

王月琴举报投诉的内容是被石家庄市维明派出所所长张国辉凶恶折磨欺辱造成身心伤害的事实。

今年五月三十日中午,王月琴正在街上走路,遇到便衣警察被强行搜包,发现里面有三份法轮功真相资料,即叫来维明街派出所的警察。到派出所后,众警察一没有任何权利义务的告知,二不听受害人的申辩述说,上来就使用野蛮暴力动手行凶。

王月琴在举报材料中说:

“几个警察围住我,强行打掉我的帽子,撕掉我的口罩,给我戴上背铐,把我推到笼子里。我感觉身体难受,刚蹲到墙角,突然一只大手就从后边猛地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拎起来,象拖拉一个口袋那样把我向外拖,拖着我快速穿过走廊,把我扔到斜对面的一间讯问室的铁椅子上,把我强行按到铁椅子上,这个人同时大喊:‘拿绳子来,把她头发绑在铁椅子上和背铐铐在一起。’我的头发被揪拽,绑头发的皮筋不知去向,头发被拽得掉落无计其数,蓬乱不成人样,头皮疼痛欲裂,实在欺人太甚……后来才知道,这个带头暴力执法的人就是所长张国辉。其目的只是想给我照相而已,却故意大动干戈对我如此侮辱和伤害,给我造成极大的身心痛苦和精神伤害。受其暴力折磨欺辱后,我一直胸闷难耐,吃不了饭也喝不了水。但他们还是把我超期关到六月一日中午才以取保候审放我回家……”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当时张国辉所长不仅带头暴力执法,还声称自己跟法轮功斗争二十多年了,“经验”很丰富云云,意思是他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肆意欺凌伤害的犯罪手段驾轻就熟,不会心慈手软。法律、事实、良知对他来可以不管不顾。他当时没有亮明自己的身份。

王月琴在绝食抗议身体出现不好状况后,派出所以“取保候审”方式让家人接回家。而后从派出所警察赵迎双口中得知,还要对其“刑事立案”,面临被起诉到检察院、法院加重迫害的可能。王月琴于是决定依法给自己讨还公道,她向派出所和桥西分局法制科分别递交了“撤销案件申请书”,由于受到威胁恐吓,回复不与撤案,她就又给派出所领导专门写了一份慈悲劝善的《情况反映》。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抱着善良的愿望,希望办案警察不要执法犯法,错用滥用所谓“刑法300条”,再次制造冤假错案,害人害己。

王月琴再度来到派出所找所长递交《情况反映》时,发现这个名叫张国辉的所长竟然就是那个对自己直接动手行凶的人。交谈中,此人对法轮功学员不违法、抱着慈悲善意救人无罪的事实仍然不予理会,而且还在信口雌黄污蔑法轮功。

为制止其在破坏法轮佛法、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王月琴遂决定对此人的犯法行为予以举报、曝光,希望其悬崖勒马,弃恶从善,不要毁了自己与家人的未来。

附:王月琴给维明所领导的情况反映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中看这封信。您可能已经知道了,我五月三十日被人诬告,在咱们派出所审讯室关了我两天整,六月一日,在我绝食抗议身体出现不好状况后,教导员李辉和警察赵迎双等人解除了对我的羁押,让我家人把我接回家,当时办的是“取保候审”手续。

我和家人都不知道“取保候审”是要刑事立案的,将要面临的是被起诉到检察院、法院,可能无端落个坐牢的结局……这样对我和我的家庭、家族都太可怕了,因为没有违法,也没错,完全是冤枉的。

我所做的事,只不过就是在街上碰到了科苑派出所的教导员和另一个警察。他们怀疑我是法轮功讲真相,就扭住我翻包,翻出来3本小册子,然后叫来了咱们派出所的人。负责此事的警察就凭着那3本真相小册子就要把我送入深牢大狱,如何让人接受得了?

古今中外,谁家也不愿意官司缠身。我因为感觉太冤枉了,所以跑了好几家律师事务所请教有关法律知识。我相信法律会给我公道,也相信咱们派出所会依法办事。所以专门提出了一份“撤销案件申请书”递交给了办案警察赵迎双先生。他说审批权在分局法制科,我们做不了主。我就又去法制科递交了一份,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不要这么冤枉我,让我碰上这样的冤案,无端成为一个坐牢的人。

我相信法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警察办案的原则。真正从法律角度看,我修炼法轮功和讲真相都是不违法的,而应该受现行法律保护的。恳请您看一下我递交给赵迎双警察的“撤案申请书”,理由应说充分了。简单说就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从来就没有认定过法轮功是邪教,有关文件(具体的39号文件)认定的14种邪教没有法轮功;国家新闻出版署已经发令废除了禁止法轮功出版物的出版发行的禁令(具体的50号令)。而宪法和法律都是保护信仰自由的。

说法轮功是×教的是江泽民的一句话,根本就没有法律认定。因此警察用“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条款根本就不成立:一是法轮功不是邪教;二是我一个普通老百姓利用不了任何组织;三是我没有也不可能破坏什么法律实施;四是我更没有破坏什么的法律的后果。法条中四项基本要素三项不成立,却套用在我身上,太不合适!太冤枉了!

赵迎双还说之所以立案是你有前科,指我前年曾被新石派出所拘留14天的事。那是我经历的另一场冤案而已,新石派出所也是稀里糊涂就按照延续下来的迫害习惯办案,冤枉好人。总之希望您过问此事,不要让他们做出 “刑事立案”这样残酷的事情。

我总认为咱们无冤无仇,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相信你们也不会愿意做这样的事,虽然执行的是上级的指令,但是每个人做什么都得为自己负责,一旦历史倒转过来,倒楣的不还是基层吗?上级是不会承担任何风险的,所以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

我是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当时国家都是提倡的。我信仰真善忍,原本虚弱不堪的身体变的健康,脾气性情也变的乐观向上,助人为乐、孝敬老人、和睦邻里、在单位兢兢业业干活,真的自觉自愿的努力做更好的人。我从自己经历和亲身见证知道自己没有做错,信仰真善忍更不可能有错。我如果不能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就等于昧了良心,想来以您的品行和见识,一定是支持我做好人的。

如果因为这个咱们派出所非得要把我送入监牢,放到世界司法史上都会是一件典型的奇葩案例,绝对有损您领导的派出所和警员的形像,您说对吧?

人生不过百年,谁愿意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三尺头上有神灵,不可不信!公门里好修行,行善积德会有福报。因为权力,一句话可能积下大德,一句话也可能损大德。在此恳请您为善良说句话,为好人伸出援手,您功德无量!

再次恳请您伸出援手,谢谢!

2023年8月

责任单位:
石家庄市维明派出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兴华街5号,邮编050051
电话:0311-87888193
所长张国辉
教导员李辉13102826335
办案警察赵迎双13722796891

石家庄市桥西公安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93号,邮编050091
公安分局0311- 87025830、85188833、85188888
刘力军0311-85188801、18830681217 局长、党委书记、副区长
李厚明0311-85188890、13933831088 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刘广利0311-85188846、15733115533 国保大队长
张 鲁0311- 85188802、15130625666
法制科(法制大队)韩蒋伟:0311-85188826

石家庄市桥西区政法委0311- 66536368
王 伟0311- 66085077 手机18931100082
王 钧0311- 66086216 手机13303110103

石家庄科苑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靶场街40号,邮编050081
电话:0311-86924783
警察王大海(举报人)
教导员(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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