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女士,48岁,家住秦皇岛市海港区。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多,她在抚宁区的王台庄大集上正和人说话,突然被一便衣警察抓住不放,警察打电话,先后来两辆警车,给梁君戴上手铐,推上警车带走。梁君开的汽车被警察拖走,里面还有几本新经文和三千元现金。
梁君被劫持到抚宁区一个叫坟坨的派出所里。刚到派出所楼道,在没有任何说话冲突的情况下,突然一个便衣骂她,打她耳光,踢她。然后她上厕所时,一个便衣女警应该是正式警察,看着她,骂她“你怎么不去死啊”,上厕所时门没关(践踏人权,侮辱人格)。上完厕所,在楼道里,又被三个穿警服的男警察,故意把她带到楼道最里面,一个没有监控的房间里,继续殴打,先是让梁君坐在一个普通的有背靠的椅子上,让她低下头,让她前面头发挡着她眼睛,以便看不见他们。三个人就劈里啪啦的打,拳打脚踢,不间断,持续近二十分钟,他们打人的时候不发声,梁君感觉脑袋爆炸,脸上胳膊上有淤青。其中一个男警察四十多岁,1米75左右,正常体型,警号097652,戴着眼镜,应该是国保队长官职一类的人,另外两个二十多岁,应该是辅警,一胖一瘦,没警号。打完后,两个二十岁左右的辅警离开殴打梁君的房间到其它房间。过了十几分钟后,那个四十多岁的警察将梁君戴手铐的双手从头顶举到后背,该人用脚使劲踩手铐,踩了十多分钟,也不说话,折磨梁君,使得她胳膊嘶嘶啦啦疼。
当日中午,抚宁坟坨派出所,在没有问讯的情况下直接移交到秦皇岛海港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基本在同一时间,警察拿钥匙非法闯入梁君在海港区的家中,当日中午梁君女儿在家,看到家里有人,警察狡猾地用2个小时去拿所谓“搜查证”,然后又找来物业等,开始非法抄家,抢劫走私人物品书籍电脑等。当日下午一点左右,法轮功学员宫俊梅去梁君家看看,被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晚上十点左右才放回家。
当日晚上,梁君被带到海港区公安医院(这是个黑窝,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此)体检,随后送到拘留所。期间,国保大队副队长韩峰(“峰”音,电话:16603350451、03353063419办),各种推诿说是他个人说了不算,拘留证邮寄了(至今未收到);问他此案的负责人是谁,也不回答;问其所谓“案情”,也不说。
八月九日,律师递交文书时(不得不见),韩峰也不说所谓“案情”,只说我们这不认法律,要讲法律去找法制。律师去了法制,法制人员全无心听,说是他们管不着,国保大队走的是它自己的流程,他们也管不了。
八月十日,查到“此案”已经被移交到海港区检察院,接管的检察官是李玉璐(女,50多岁),给她递交律师的法律意见,她接收时说:宗教信仰自由过时了,都说了是×教,就归她们管。
梁君女儿在八月十七日接到海港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赵军(听别人这么叫过他)的电话,让去拿“逮捕证”。
事实上,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修炼法轮功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面对中共莫须有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本着善念,平和的把真相告诉给民众,正是他们大善、大忍的表现,根本就不应该被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