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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市余洪英被非法庭审 律师力证无罪

更新: 2023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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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西昌市今年60岁的法轮功学员余洪英被非法关押道西昌市市看守所,被迫害得出现高血压症状。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身体虚弱的余洪英仍被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原西昌铁路法院)在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她的律师为她据理力争,证明她无罪。

庭前会议撤掉两个证人的构陷证言

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上午九点,在西昌市法院进行庭前会议。参与者有余洪英的两名律师,和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党委书记潘辉、第一检察部主任王伟,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原西昌铁路法院)副院长余琦(女)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陈辉(女)、陈小容(女)。

律师要求所有证人出庭作证,西昌铁路公安处西昌车站派出所副所长陈岚和民警阿来尔古及其他证人到庭作了构陷伪证。在庭前会议结束时,撤了两个证人的构陷证言。

非法庭审中 律师力证余洪英无罪

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下午两点半到七点半,余洪英在西昌市法院被非法庭审。她的妹妹和八十五岁高龄的母亲参与了旁听。

余洪英的身体状况很不好,脸色难看、身体手脚麻木、头晕。律师向审判长反映余洪英的身体状况将影响辩护,不适合目前开庭,建议终止开庭。审判长没有采纳,示意继续开庭。

庭审期间,余洪英的两个律师从法律角度做无罪辩护。他们在辩护中,公诉人不断到提醒审判长打断他们,但是律师们仍然据理力争,证明余洪英没有犯罪,不是什么“累犯”,希望法官能用良知明辨是非。

律师指出,起诉意见书指控的余洪英投递的法轮功信件和散发的法轮功相关内容资料,与刑法300条指控罪名条文破坏法律实施指控罪名无关;余洪英不可能犯有“破坏法律实施罪”,主体条件不适格。法律实施的主体是司法机关(也有认为是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而检察院公诉人指控余洪英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有违政教分离信仰不入原则,也必然违背刑法最基本的罪行法定原则。

律师提出,余洪英的行为究竟给社会、给国家、给他人利益造成了怎样的损失?卷宗和起诉意见书均没有任何反映。相反,卷宗中记载的,余洪英陈述修炼法轮功是为了身体好。

在庭审中,律师还提到,一个政权没有权力判断信仰的正邪,因为它会把所有不喜欢的信仰都列为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律师的话被审判长打断。

律师还说,今天站在被告席上的“囚徒”,有可能是明天的英雄,今天行使公权的人,明天有可能站在被告席上……律师的话再次被审判长打断。

律师还指出,从视频材料中,也并未看到余洪英投递邮件。

余洪英的母亲身体也不好,很久没有出过门,今天在余洪英妹妹的陪同下,拄着拐杖,蹒跚到法庭。她焦急的等待着,希望余洪英能尽快回家。

被公检法构陷 长期关押 身体堪忧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西昌铁路公安处西昌派出所收到一封寄给所长和副所长的内容为《明真相警察的善举》、《真心为你好的法轮功学员》的真相信。因为里面提到法轮功,西昌铁路公安处国保支队认为是“反宣”品,大动干戈,随后开始调取西昌市几个邮局的摄像头,根据摄像记录,锁定法轮功学员。

经过四个月的跟踪,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警察绑架了向路人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余洪英和宋平秀。宋平秀遭到非法提讯后,被“取保”回家,余洪英被非法逮捕后,一直被关押在西昌市市看守所里。

律师会见时才知道,余洪英从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后,出现高血压症状,有时血压高达230,看守所给余洪英吃药,也不管用。二零二三年过年期间,余洪英还被送到西昌市力平医院住院治疗,还是没有效果,血压一直高。

看守所还叫余洪英所在监室的所有人员书面作证,证明余洪英吃药,血压还是降不下来,医生诊断说余洪英的这种情况属于波动型高血压,可能突然会出现危险的情况。

既然吃药和住医院都不管用,还有副作用,大约在二零二三年二月,余洪英就放弃药物治疗了。看守所为推卸责任,还逼余洪英写下“自愿不吃药,后果自负”。看守所没有履职将余洪英的情况书面告知办案单位。在庭审时,律师谈到余洪英的身体状况,法官表示,对此事一无所知。

余洪英炼法轮功之前体弱多病,患有忧郁症,不时哭哭啼啼,脾气暴躁,大量的时间在麻将桌上赌博,她自己的钱不是花在麻将桌上,就是花在吃药治病上。

余洪英炼法轮功后,身体很快康复,忧郁症完全消失了,整天笑哈哈的,心情愉悦,也不去打麻将赌博了,还清了所有的欠账,还开始有了积蓄。是法轮功改变了余洪英的身体,改变了余洪英的性格,使余洪英有了正常的生活。

在被绑架到看守所之前,余洪英也身体状况良好,没有什么高血压,如今的高血压症状完全是非法关押造成的,令家人堪忧。

学法轮大法做好人 曾被冤判一年半

余洪英,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六日生。她是攀西地质大队退休职工,住在西昌市长安中路的核工业部218地质大队院内。她修炼法轮大法前,她一身病,包括抑郁症、焦虑症、膀胱过度兴奋、尿道口脓肿病变。家里经济拮据,没钱给她医治。

在她绝望的时候,二零零九年五月,她遇到一个朋友,给了她一本《转法轮》和一盘教功碟。余洪英回家,看了一遍《转法轮》,就放不下这本宝书了。她在家炼功,一天天有了精神,身体发生了很大变化。炼功三个月,余洪英就把吃了几十年的药断了,此后,她没再吃过一颗药。家人看到余洪英的变化,看到大法的超常,都支持她修炼大法。

为了让更多的象她一样的人得到大法的恩泽,让更多的人明白真、善、忍的普世价值,余洪英开始了向不明真相的世人讲述大法的美好。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八点过,西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几个穿着便服的人,未出示合法手续,称他们在监控中看到余洪英在街上发资料,突然闯进余洪英住宅,非法搜查,抄走十七张人民币(真相币)、四十二本法轮功书籍(包括刊物)、部份法轮功光碟等私人物品,还把余洪英强行从五楼抬到一楼,非法关押在西昌市公安局小庙看守所。余洪英后来被转到小庙凉山州看守所里迫害。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西昌市法院对余洪英等七人荒唐审判。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九日,余洪英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二一年一月,余洪英从州看守所出狱回到家中,又遭西昌市月城社区几个人和二八一大队物业人员骚扰。

如今,善良余洪英又被西昌市铁路公检法构陷,遭非法庭审。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相关信息: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123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区D区A3栋,邮编610000
联系电话:028-81255631
办案法官:028-81255636
审判长:陈琦
审判员:陈辉 18181917808
审判员:陈小容
书记员:苏艳 19113530212

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
联系电话:0834-862328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转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 邮箱:xctlysjcy@163.com,邮编:610081
本案经办人员:
检察员:潘辉 (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伟 (第一检察部主任)
检察助理:徐雪

成都铁路公安局西昌铁路公安处国保支队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嘉里路1号
西昌铁路公安处国保支队欧副支队长:028-86447546 手机:13908153395
主要办案民警:李钰、杨维忠

西昌市看守所(小庙乡):
地址:西昌市小庙乡 邮编:615000 电话:0834-2597428

看守所主管女号监室警察:宋建萍、杨红萍、张玥
所长:杨姓所长(彝族)、杨姓所长(汉族)、宋姓副所长
教导员:杨姓教导、卢姓教导

(责任编辑: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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