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下达后,黄彪、赵军、余红英、徐绍琼、罗明春不服非法判决,递交了上诉状,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凉山州中级法院匆匆下达维持原判的裁定书。
三月十七日,赵军的律师认为凉山中院二审合议庭无视法律,侵犯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和赵军的诉讼权利,错误适用法律,将依法应当撤销原判,发回从审的案件,强行做出终审裁定,导致本案出现裁判错误。为此赵军的律师向凉山州检察院对二审审判长杨红武进行了投诉。同时代家属递交了要求启动再审程序纠正错判的申诉书。
黄彪的律师也代他递交了要求启动再审程序,纠正冤判的《刑事申诉书》。
五月二十四日,罗明春的家属对相关的公检法人员向巡视组和州、市检察院、州市监察部门进行了控告,控告该案的侦查、审查起诉、法庭审理过程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违法、检察机关办案程序违法、法院审理程序违法。被控告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
七月,罗明春的律师对二审审判长杨红武不听取律师辩护意见、不依法回应律师的回避申请和调取证据申请,侵犯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滥用职权等向凉山州检察院、巡视组和监察部门进行了投诉控告。同时也代家属和罗明春递交了申诉书。
九月,罗明春的家属向凉山州检察院控申科投诉罗明春在西昌市看守所被吊铐虐待,看守所相关警察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州检察院给家属发短信回应,投诉事项属于州检察院管辖范围,此事正在调查中。
十月十一日,一同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周显蓉和家属老潘(潘建荣)也到凉山州中级法院立案庭递交了他们俩的要求纠正冤判,无罪释放的申诉书。立案庭法官告知他们,将会把他们的申诉和前面的三位一起作为一个案子。其余的两位当事人徐绍琼和余洪(红)英也会被告知的。
黄彪被非法判刑五年,已经在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被劫持到乐山嘉州监狱迫害,在七月被转入六监区。黄彪被绑架关押后,他瘫痪的妻子被强行送到位于西昌市邛海边的老年中心,失去了日夜相伴的丈夫,黄彪的妻子开始出现痴呆不认人的表现。
赵军和罗明春现在还被劫持在西昌市看守所里。徐绍琼和余洪(红)英、周显蓉及家属潘建荣已经刑满回家。
关于黄彪、罗明春、赵军等7名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诉状含“真善忍好” 罗明春上诉权被剥夺》《四川西昌市六法轮功学员及一家属被非法判刑》《十年如一日照顾瘫痪病妻 四川黄彪善劝公检法人员》等。
四川省凉山州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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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俊鹏,(男,汉族,1969年11月生,河南巩县人,此前是四川省委政法委维稳指导处处长、一级调研员,2021年1月18日,袁俊鹏为凉山州中级法院副院长和代理院长。3月23日为院长。)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罗永忠 办 3866533 移 13908157341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王跃平 办 3866589 移 18980282333
党组成员、副院长 冯成 办 3866566 移 18908159993
副院长 韩韦 办 3866585 移 13508200156
副院长 刘永红(2021年6月30日上任)
立案庭庭长 潘琼 办 3866512 移 18980285128
立案庭副庭长 何桂林 办 3866512 移 18980285126
本案经办法官:阿硕布格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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