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年里,姜永芹遭遇了绑架和家庭被搜查,吉林省公安厅人员对她施加了工具箱酷刑和性虐待等迫害手段。同时,姜永芹的家属和律师被阻止与她会面,公检法人员还骚扰姜永芹的家属和律师,罗织黑材料,意图进行诬判。
姜永芹的代理律师王胜生的律师证被做手脚,司法部门声称不符合要求,以此为由阻止王律师会见姜永芹,并且影响了后面的出庭。法院向姜永芹的家属表示,若在五月三十一日之前找不到所谓“合格”的律师,法院将指定律师,并进行开庭审理。
此前,家属和律师多次前往吉林市和龙潭区公检部门上诉,要求姜永芹的会见权以及在所外执行等事宜,但都遭到了阻挠,并以各种理由推脱。王律师多次致电龙潭区检察院、公安局和昌邑区检察院等部门,却遭到各种拒绝,后来甚至电话不再接听。
目前,姜永芹仍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希望知情人士能够提供帮助。
姜永芹,出生于一九六九年十月十九日,毕业于吉林大学机械系,并考入兰州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浙江理工大学任教。作为一个法轮功修炼者,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工作兢兢业业,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老师。在浙江理工大学工作的九年中,她获得过校级先进个人和学院先进个人的荣誉,还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慧鱼创意机械设计大赛并获得二等奖。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姜永芹多次遭到中共610办公室、国家安全机关、国保、警察和街道居委会的骚扰,还被非法判刑三年,导致她的家庭和生活受到了巨大的伤害,长期无法工作。后来她定居在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姜永芹女士被吉林市龙潭分局新安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吉林市龙潭区水部宾馆的102号房间。七月七日或八日,她被套上黑头套,并被带到秘密地点。吉林省公安厅的两名“特训室”警察与吉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两名警察,最初采用了灌芥末和烟呛熏等酷刑手段对姜永芹进行折磨。之后,他们还采取下流手段对姜永芹进行性侵犯、猥亵和胁迫,持续折磨了近两个小时,给姜永芹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姜永芹的丈夫在海外奔走呼吁,要求无罪释放姜永芹,并严惩实施酷刑和猥亵罪行的相关公职人员。
八月十九日,由多名维权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对姜永芹遭受酷刑的吉林省公安厅和吉林市公安局公职人员提出控告,分别递交控告信至吉林市检察院、监察委员会、人大、政法委员会和妇女联合会,但多数部门拒绝接收或拖延处理。妇女联合会接受了律师的控告信,并表示将向上级报告。九月二十七日,姜永芹的姐姐姜永华与王胜生、王宇、王全璋、隋牧青等律师再次向吉林市检察院和龙潭区检察院提出控告,要求针对姜永芹遭受酷刑立案调查,并解决律师会见的问题。然而,吉林市检察院以要开会开到晚上为由,拒绝了律师的要求,而吉林省检察院回复称已将该案交由吉林市检察院处理,但吉林市检察院却声称完全不知情。龙潭区检察院接见了律师,表示将给出答复,但一直没有回复。
这一报道呼吁有关方面尽快采取行动,保障姜永芹的合法权益,并调查处理涉及酷刑和猥亵的相关公职人员。
关于姜永芹遭受迫害与家属维权受阻的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女教师被囚秘密地 特训室专家启用工具箱施暴》《姜永芹家属与律师递交控告信 检察院等渎职不受理》《妹妹受刑受辱、姐姐维权 吉林层层机构耍赖推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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