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用法律反迫害 走向修炼的成熟

更新: 2023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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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四年前,我被当地国保警察绑架。在看守所里,我不穿号服,不签字,坚持炼功、发正念、背《论语》。第二天早上,国保警察来告诉,这里女监号不够,要把我们转移到B县。警车上有二十多人,在三个多小时的路上,我一直给国保警察讲真相。我们被带到了B县医院。体检时,我高血压280,因此看守所拒收,国保警察不得不给我办理“取保候审”。我悟到我应该利用法律反迫害,助师正法,救众生。

控告国保队长

等我到家已经晚上十点多,我难以入眠,想到师父的法:“如果这件事情对大法造成了影响或伤害,你们也要严肃的利用常人的法律解决。”[1]第二天一早,我在明慧网下载控告书模板,写了控告书控告非法关押我们的国保队长,并以真名实姓邮寄给中央、省、市等近四十个部门,对国保警察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谎言欺骗、荒唐构陷、非法抄家等非法行为一一揭露、曝光,并要求追责。

一个月后,那个国保警察再来企图非法关押我时,我没配合他,警察白跑一趟。第二天,我带律师去国保大队,揭露了他们给我亲属、邻居、律师说谎的事(他们说我们到国保大队贴不干胶)。他没想到我能带律师出现在他们面前,更没想到我没有被他们吓倒,反而能把他告了。我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不听真相,不让讲法律,我只能控告你们了。当天他们再次把我拉到医院体检,我的血压还是280,看守所再次拒收,国保警察不得不再次把我放回家。

又一个月后,检察院公诉科企图非法起诉我。我一边继续控告、拨打12389号控告地方警察随便抓人,一边在公义论坛法律专家们的具体指导下,到检察院递交了一系列法律文书,包括:1、不起诉申请书;2、控告检察官杨光逼供的控告书;3、控告国保警察张涛非法抓捕的控告书;4、公通字39号;5、国家新闻出版署50号令;6、“修炼法轮功合法 迫害法轮功有罪”的辩护词(公义论坛法律专家帮助写的);7、控告检察院负责人对公安违法行为不监督的渎职行为。

交完相关法律文书,检察院人员让我在她们指定的请律师表里签字,我拒绝,说:我有我的律师,不用你们给我指定。接着我问她们的名字,她们说怕被我们曝光不告诉。我说:“天安门自焚”是假的,是伪案,联合国教育机构把它定性为政府带头造假案的特例。公通字39号公安部认定的14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国家新闻出版署50号令已经解禁了法轮功书籍。我让工作人员用手机查看,她查到了,但她看不懂。我劝说:“你们要慎重的对待啊,办案终身负责制你们应该知道吧。不要因没站好队伤害无辜的我们,也伤害你们自己呀。愿你们有美好的未来。”说完我就转身走了,听到她俩说:这法轮功看起来挺厉害呀。

又过了一个月,检察院来电话让我到检察院管控科。听说炼法轮功的来了,其他科室的好多人都从办公室出来看我。管控科的人说:这炼法轮功的这么年轻啊,哪像六十多岁,像四十多岁啊。我说:“不是我一个人这样,炼法轮功都这样。”一个像是科长的人说:“我们不留了,赶紧送法院吧。”叫科员把我和我们七个人的卷宗一起送到法院。

我跟法院法官微笑着打招呼,然后就讲真相。法官说:您在这里也敢讲啊?我说:“真相不怕别人知道啊!特别是你们更有必要知道真相了。知道的人越多越好啊。有福的人才能听到真相呢。法轮功不是×教,是正法,是信仰。天安门自焚是假的,伪造的。我们是冤枉的。”过十分钟后,法官到院长那里去,回来法官告诉检察院的人说:“院长说(法轮功的案子)不收了,拿回去吧。”检察院来的人着急的给单位领导打电话,让领导出面交涉。过半个小时,法院还是不同意接收(法轮功的案子),最后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由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只好将案子收回去了。

过些天,国保队长带司机到我家,把我给检察长、法院院长等寄的真相信全部收走。我一直在给他们讲真相,讲二十多年在修炼中,我在家庭、在工作岗位,在社会上处处以真、善、忍 的标准要求自己的经历。我严肃的告诉他们:“你们在犯罪,一定会受到惩罚的。”他们很沮丧的说:以后再也不来了。

给法官讲真相

有一次,我去法院见法官,我说:当年的古罗马帝国强大无比、无人可以战胜,只因其残酷迫害基督徒被上天降下四次大瘟疫,灭了这个不可一世的强大帝国。天安门自焚的真相你知道吗?“北京天安门自焚”是江泽民一手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法轮功是佛家大法是正法。真、善、忍,怎么能是×教呢?现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都在炼哪。

法官听了,一脸无奈的表情,那意思是:你在这讲也没用啊。我看出了他的意思,说:你有没有权力,能不能做主这不重要,你今天与我有缘能听到真相是幸运的。我问他是党员吗?他说不是,他们祖孙三代都是伊斯兰教徒。我说你们家族根基好,祝贺你。法官高兴的说谢谢我。我又趁机继续问少先队、共青团你入过吧?他说是。我说:宗教信仰不二法门,宣誓了就得退出来啊,我给你退了吧?他稍微停了一会儿。我接着说:共产党的祖宗是撒旦,是魔鬼。说到这快到上班时间了,另外的法官進来了,话题就断了,有点遗憾。我在法官办公室讲有二十多分钟,知道那里有监控,我就让它不好使。

除了我给法官讲真相,也有其他家属带着律师去找法官,审判长告诉家属:“你们快找各种关系阻止开庭吧,我们也不愿意开的。”

在法庭上当主角

在开庭前四个月,我向各部门递交了《不予起诉申请书》、《信息公开申请书》、《回避申请书》、《自辩词》、《给法官的劝善信》等各种法律文书,还有国家出版总署第50号令,国务院、公安部联合公布的公通字[2000]39号文件等。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及时向公义论坛咨询、请教,所有法律文书都是在公义论坛法律专家的帮助下完成的。除了法律文书,我还请公义论坛的法律专家从法律角度专门给法官写了劝善信,还有“信仰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辩护词,都起到了非常好的讲真相效果。

非法开庭时,台下有约二三百人席位的“观众”,最后一排的二十多人,戴着黑色墨镜,抱着双臂,散发凶气,这些都是“610”人员。出狱后得知,那天法院外道路两边站满了来自十多个市县几百名同修及家属。在同修们正念之场的加持下,开庭不到半个小时,一个法警晕过去了,休庭二十多分钟;再过半个小时,公诉人心脏早搏,休庭十五分钟左右;审判长也说自己是糖尿病,快挺不住了,休息了一会儿才继续开庭。

第二个程序,审判长问:“有要求回避的吗?”我说:“有,共产党员应回避。因为无神论者不能公正、公平的判决有信仰的法轮功修炼者。”他们休庭讨论了约十分钟左右。接着两位同修声明在看守所各种压力下被迫写的不练的“三书”作废的视频画面出示出来,正气再一次压倒了邪气。

到自辩阶段,我告诉在场人员:作为一名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我深知我是无罪的。作为公诉人和在座的各位法官,你们也深知法轮功学员是无辜的。可是二十年来,许许多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只因坚持和捍卫自己的信仰而被送上今天这样的法庭,这是中国人的悲哀,更是在座的公诉人和法官的悲哀。今天,公诉人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指控我,既没有事实根据,也没有法律依据,看起来我是被告,但将来的被告恰恰是你们,是你们在强权的胁迫下破坏宪法和法律的正常实施,将好人送上法庭。让我真正担心的是你们,你们现在不受法律的追究,不等于你们将来不受法律的追责。真善忍是人类道德最高境界,是最高尚、最伟大、最纯正的信仰。用法律手段打压践行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是违背天理、违背人的道德良知,也违反中国现行法律的,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修炼法轮功二十多年,一次也没有感冒过,一片药也没吃过。在北方寒冷的冬天零下三十多度左右,我只穿一条单裤,一双单鞋,浑身还冒气热乎乎的不觉的冷,亲朋好友,同事都感受到修炼大法的超常,都很佩服。在家庭中,我父母去世早,五兄弟姐妹中我是唯一的大学生,承担起了家里的责任,两个弟弟,还有子侄、外甥、婆婆、外孙、姑姐,先后共抚养、赡养四十多年。我女儿说:我妈这辈子尽为别人活着了。在工作中,我更是勤勤恳恳、踏实做人,在原来受教育很落后的当地少数民族群中崭露头角,被单位评为先進个人。业务上,我多篇论文被评为一等奖,连续两年获本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佳作奖,刊登在国际、国内专业刊物上,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少数民族教育、科研领域的精英。

可今天公检法联合起来,人民数十年来培养的精英被非法拉到今天这样的法庭判决,请问这还是人民的公安吗?能说是人民的检察官吗?能说是人民的法官吗?不是,这成了代表一部份小集团利益的替罪羊。

古语有云“宁搅三江水,不扰道人心”,对神佛犯罪,迫害佛法修炼人,罪恶极大。

整体配合的结果

自辩结束后,律师進行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官、审判长也没有再阻拦。有两、三位律师从座位上走出来,拿着公检法人员当作证据的大法书及真相材料,边翻边说:“这哪有不好的?这不都是让做善良的好人吗?让做好人还有罪吗?哪有这么荒唐的法律呀。”

后来我再问审判长:“开庭判我们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审判长答:“没有依据。”我说:“要没有依据的话就必须把我们七个人无条件立即无罪释放!”

非法审判历经十二个多小时,中午休庭一个小时,我告诉法警们:“昨天是世界法轮大法日。”有人问:“世界还有法轮大法日啊?”我说:“是啊,李洪志师父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在中国长春第一次开始传法的,一九九六年开始在国外传法,现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都在炼哪。”法警们惊讶不已。

在师父的加持下,在正义律师们与同修们的积极参与下,在公义论坛专家同修们的法律指导下,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这次庭审不象开始当地政法委的气势汹汹的叫嚷:每人要判八年。最后有五人被非法判刑两年,一人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我被非法判刑一年。这是大家意想不到的结果。

开庭的情况在看守所传开了,听过我们讲真相的在押常人也备受鼓舞,做出“三退”声明的大概六十多人。

与我同监室的同修,通过律师在检察院阶段抵制迫害,免除了冤狱迫害,在看守所待半年后放回家,溶入当地讲真相救人的行列。

这是师父加持的结果,是论坛法律专家、正义律师、海内外同修及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当地司机同修,约八、九个月没上班,几乎一个人担当送接律师,至少四十多人次,每周三四趟,经常是半夜赶回,行程一次至少有六、七百多里;还有多位同修到看守所附近轮流近距离发正念,一去一整天;还有同修按时曝光律师从看守所传过来的各种迫害消息;当地协调人积极协调各地同修,开庭那天几百名同修在法庭外近距离发正念,几千名同修在各自家里发正念;大家都经历了很多,付出的很大,也收获了很多。

后记

二审时,中级法院审判长来审查,碰巧是我单位老领导的儿子。我在单位时领导对我很认可,很尊重。审判长自我介绍说:听我爸说您在学术上国内外声望很高的,退休后在家写写书,发表多好。他说话时眼圈湿润。他接着说:写不练能减刑。我很严肃的说:“修炼是严肃的。”接着给他讲他父亲的故事:“你父亲从来不盲从上级的指示,工作基点始终放在单位职工的根本利益上,和上级争取盖的家属楼自己还不住,所以去世那么多年这些职工总是念叨您父亲。我想您父亲在天之灵也不会让你参与这种惨无人道的迫害的。天安门自焚是假的,伪造的。联合国教育机构把它定性为政府带头造假案的特例,你千万不要相信中共的谎言,远离迫害。”后来我又给他写劝善信,还有正义律师们联名上书劝他不要参与迫害。这个法官后来退出了迫害法轮功的案件。

据明慧网报道,这次事件在我省波及很广,至少三百五十人被抓。但是在师父的加持下,在正义律师和同修们的配合,特别是公义论坛法律专家同修们的指导下,我们打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法律反迫害战,最大限度的减少了损失,震慑了邪恶,救度了大量的众生。我从不懂法律,到运用法律,面对面救度正法时期被邪恶操控的最严厉的公检法部门的人,在用法律反迫害中走向修炼的成熟。

在反迫害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们会在以后的助师正法中不断归正,继续前行。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责任编辑:文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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