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迫害中应彻底摒弃个案维权思维

——有感于常人律师为我们着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引言:一把筷子的力量究竟会有多大?如果“一把”等于十根的话,“一把筷子”的力量不仅是一乘以十,而可能会是一乘以十几、几十甚至更多,这取决于这把筷子被攥紧的成度。

小时候,曾经看到村里的大人在极简陋的条件下建造一座小桥。所用物料除了大大小小形状不规则的青石之外,只是很少的水泥、沙子,青石是在村子周围的石塘打的,沙子在建桥的地方就地可取,取材都很便利,只有不多的一点水泥需要花钱买。建桥的工艺,看起来也很简单:先把沙子堆起拱形,然后将石头和很少的混凝土往拱形的沙堆上摆放,上面找平。过几天,混凝土牢固后,大人们再把石头下面的沙子都掏出来,一座坚固的桥梁就这样建成了。整座桥中,没有一根钢筋甚至铁丝。这座桥上,是几个村共用的一条大道。历经几十年,每天都有各种车辆碾过小桥,如今它依然结实耐用。

小桥建成后,我有一次在桥洞下面仰望,各种形状的石块犬牙交错,杂乱无章,每块石头看起来都象是“悬空”的,非常担心其中的一块会掉下来。当时就想,仅靠不多的混凝土,就能把它们牢牢粘在一起掉不下来?而且桥上还要承载人畜和各种车辆?长大后才明白,桥梁之所以能够牢固和承重,靠的不仅仅是(或者说并不是)混凝土的黏合力,而是大大小小的石头之间的互相支撑。

神韵节目中有个蒙古族舞蹈《筷子舞》,我起初以为这个典故是在告诉我们一把筷子的力量大于一根筷子的力量。后来我发现,这样的理解显然是简单化了。这个典故的内涵应该是:整体的力量,不仅仅是组成整体的所有个体的力量的累加,而应该是更多更大。用一把筷子打比方,如果“一把”等于十根的话,“一把筷子”的力量是不是就是“一乘以十”?不是!“一乘以十”仅仅是十根松散的筷子的力量。而“一把筷子”的力量不仅是一乘以十,而可能会是一乘以十几、几十甚至更多——这取决于这把筷子被攥紧的成度。这个道理和石头砌成桥梁拱顶非常相似。拱顶上的石头看起来都象是悬空的,但它们不但不会掉下来,而且还能承载桥上的重物,其原因就在于石头之间互相撑持的力量。“一把筷子”的力量远远大于十根松散的筷子的力量,也是因为它们被攥紧、凝聚在一起额外产生的互相撑持的力量。我悟到,作为修炼人,能够形成牢不可破的整体,也是因为我们凝聚心力、互相撑持,这种互相撑持的实质,就是“为他”。

师父告诉我们:“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1]我理解这也是“四·二五”和平上访留下的精神财富之一。我们在道理上都明白拧成一股绳、整体的力量会很大,但是,我们在反迫害的实践中往往会落入个案维权的思维定势中,不能有效形成整体的力量,而且有时候还会形成互相掣肘的不利局面。举个简单的例子:甲负责为乙、丙提供真相资料,甲、乙、丙同时被邪恶绑架,邪恶问三人同样一个问题:“资料是不是你制作的?”若基于个案维权的思维,乙和丙很可能回答“不是”。这从表面上看没说假话,对于自己也似乎是一种保护,但是对于甲同修来说,这样的回答,就是出卖。同样的道理,我们有时在法庭上把辩护的方向放在努力证明同修“没制作、没传播、数量没达到那么多”的时候,就是一种个案维权的思维,往轻了说,是对其他同修的不公平;往重了说,是在变相承认迫害的正当性。

任何情况下都不要跟着邪恶的思路走,对邪恶提出的任何问题、再简单的问题,比如姓名、学历、工作单位、住址甚至是“性别”这样的简单问题,都不要回答,既不回答是,也不回答否,就是利用一切机会和时间讲真相,或者告诉他善恶必报的天理,甚至可以反过来控告他,展示修炼人的慈悲与威严同在。这才真正做到“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2]。

以上只是举一个很小的例子说明个案维权思维的表现。其实,实践中以下几种现象也都是局限在了个案维权思维之中,难以形成整体的力量,或者不同成度削减了整体的力量。

一、“反迫害是被迫害的同修、家属以及周围同修的事”

一个迫害案发生后,比较忙于营救和正念反迫害的往往是被迫害的同修本人、家属以及周围同修。很多同修往往只关注熟悉的、认识的、本地区被迫害的同修案件情况,力所能及的提供一些帮助。其实,任何一种形式的迫害(包括刑事司法迫害、剥夺养老金权益的经济迫害、洗脑班迫害、清零迫害、骚扰迫害、开除公职迫害、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迫害等等,下同)一旦发生,除了常用的举报和控告之外,任何一个即使和案件没有任何关系的中国公民,无论是常人还是修炼人,都可以找到合适的方式发起法律诉讼去揭露这种迫害手段的非法性,扩大反迫害的影响。

当局者迷,一个迫害案发生后,被迫害的同修和家人由于经验不足,或者由于心情焦虑,未必能踏踏实实如意运用各种有效应对方案,而其他同修反倒更容易以轻松的心态去发起一系列诉讼,帮助同修遥相呼应从外围、从根本清理邪恶的迫害因素。比如针对刑事迫害中的“认定意见”,针对冤狱期间的迫害,针对养老金剥夺案中的非法的规范性文件等,都可以参考明慧文章和公义论坛建议的应对方案去做。

二、同修遭迫害结束后,反迫害的脚步就此停下

很多同修在黑窝中被迫害的时候,都会暗下决心:出去一定把这里面所有的罪恶行径全部曝光。但是走出黑窝之后,除了在明慧网投稿揭露、向法院提出申诉之外,可能很少同修再去实践更多的反迫害应对方案。

其实,如果每个结束冤狱(洗脑班、劳教所等)的同修都能够用各种方式长期持久的揭露邪党机构和个人对同修的迫害事实,我们反迫害的效果会大不相同。如果有心去做,对于二十年前的洗脑、劳教或冤狱迫害,我们今天照样可以从信息公开着手发起法律诉讼去揭露其中的迫害细节,类似的方案,公义论坛也都有建议。

三、过于注重个案反迫害的结果

法律诉讼的结果虽然是非胜即败的,但是我们在运用法律反迫害中不能以案件一时的胜负成败衡量反迫害证实法的得与失。只要我们走正运用法律反迫害这条路,就注定是一个不断收获的过程,我们只有胜没有败,被挫败的、输红眼的只能是邪恶。

以养老金案件为例:明慧网的报道中,虽然全国范围内真正胜诉的案例寥寥无几,但是在维护养老金权益的系列案件中,我们让社保经办机构、社保行政部门、法院、检察院等机构和个人认识到这种做法的非法性,让他们知道了刑事迫害和经济迫害的邪恶性,让他们了解了大法的真相,让他们多了一次选择未来的机会,这些不都是我们的胜利和收获吗?这一步步不都是在拆解邪恶的迫害企图和阴谋吗?

近日,有常人维权律师为大法弟子不能在反迫害中形成和发挥整体的力量而着急,非常用心的撰写文章呼吁大家在实修中摆正基点、多做沟通、形成整体。有感于此,仓促成文,不当之处,敬请同修慈悲指正。在此一并感谢维权律师对大法弟子运用法律反迫害的关注和支持。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经文:《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编注:本文代表作者当前修炼状态中的个人认识,谨与同修切磋,“比学比修”。】

责任编辑:林一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