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市三任市委书记遭恶报 看迫害信仰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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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郑人豪涉嫌严重违法,被调查。至此,湛江这个超过七百万人口的地级市连续三任市委书记遭恶报。

一、郑人豪在任湛江市市委书记期间

先从郑人豪说起。郑人豪一九六八年六月出生,广东汕头人,曾于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广东省湛江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后郑人豪转任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二零二二年五月,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被查。

郑人豪在其任湛江市市委书记期间,湛江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冤判,如: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余梅、苏桂英被湛江市赤坎区法院非法各冤判四年。两人均不服判决,向湛江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一八年四月,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十月,湛江雷州市法轮功学员陈海霞,在雷州市发放真相资料的时候,遭当地的警察绑架,随后被非法起诉到湛江市赤坎区法院,法院对其非法判刑七年,上诉后湛江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冤判;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湛江市遂溪县法轮功学员陈鑫被冤判四年,上诉后,湛江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冤判。

◇二零二一年中国新年前,湛江市法轮功学员罗江英女士被湛江市赤坎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

在郑人豪任职湛江市市委书记期间,还有李真娣、王水成、全德兰、林少清、林景荣等至少五人被非法关押、冤判,刑期在一年左右。

二、魏宏广在任湛江市市委书记期间

而在郑人豪之前的原湛江市市委书记魏宏广(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任职),二零一七年三月后,从湛江市市委书记转任广东省发改委主任,后就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最后二零二零年一月落马被查;与郑人豪落马被查的路线高度相似。

魏的任职湛江的时间较短,其任内,仍有迫害事件发生,如:

◇二零一五年,杨春兰被广东省湛江雷州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到二零一六年五月份,杨春兰上诉到湛江市中级法院,杨春兰请了律师,但湛江市中级法院不开庭,内部秘密非法维持原判;

◇湛江市法轮功学员吴海波也是在二零一六年六月被湛江市霞山区法院冤判四年,上诉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份,被湛江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冤判四年。

三、刘小华在任湛江市市委书记期间

在魏宏广之前的原湛江市市委书记刘小华(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任职),二零一六年三月,转任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后,于二零一六年六月自杀。

刘任职期间内,也有多位学员被冤判及绑架。仅举数例:

◇二零一三年湛江雷州市陈源被非法判刑五年,苏光朝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四年,湛江雷州市冯彩凤被非法判刑五年,邱建华被非法判刑四年;

◇湛江法轮功学员黄建波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份被绑架,关在湛江霞山新村戒毒所洗脑班,后被关在湛江麻章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五年。

四、天理昭然 善恶有报

以上都只是披露出来的部分法轮功学员遭冤判的案例,很多被绑架到洗脑班或劳教所迫害的还没计算在内。而这三人中,郑人豪及刘小华都有在政法系统任职的经历。市委书记是地方一把手,无论是否直接参与迫害,但众多修炼人在其辖内被迫害,其必须负上参与迫害的责任。

如今这几位遭恶报,表面是贪腐被查或自杀,实质正是天理昭然,善恶有报的结果。再次呼吁各位中共地方的党委一把手们,虽然让你们不贪腐基本上不可能,但是真心希望你们了解真相。不但不能参与迫害,有能力阻止迫害而不去阻止时,其实就等同迫害。为什么报应到你们头上,因为迫害正信,迫害大法徒,罪大无边啊。了解真相,对修炼人枪口抬高一寸,看似帮人,实质就是帮自己,为自己积累无边的福份。

(责任编辑: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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