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轮佛法及修炼人 中共各级官员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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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从重庆报道)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返本归真。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炼人的罪业,既逃不过人间的法律,也逃不过天谴。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多年中,中共各级公安、司法官员、政府官员,听命于中共江氏集团的迫害政策,造下天大的罪业,恶报接踵而至,或暴病身亡、或撤职开除、或落马入狱……

下面是近几年发生在公安、检察院、各级政府官员身上的恶报实例。

原重庆市开县公安局九龙山派出所副所长陈万祥被开除公职

重庆开州区地域并不大,但此地政法系统的人员却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很严重,尤其是开州辖区的公、检、法及政府官员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推手。无论他们在迫害善良人时表现的如何不可一世,但坏事做尽,恶报也随之降临。

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消息:对开州区(原开县)公安局九龙山派出所副所长陈万祥,因严重违法问题调查。事过不久,陈万祥被开除公职。

副所长陈万祥在九龙山派出所任职期间,对当地发生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轮功学员朱大珍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上午九点钟,因在开县九龙乡散发真相资料,法轮功学员朱大珍被九龙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开县法院冤判三年,同年冬天,朱大珍被劫持到重庆市走马镇女子监狱一监区集训队。

在集训队,朱大珍为了抵制迫害,受到各种体罚:被剥夺睡眠、罚坐小凳子、被“转化”迫害和精神洗脑,九死一生才获得自由。

人在做,天在看。参与迫害法轮佛法的人,不管你信与不信,不管你官职高低,如不痛改前非,必遭天谴恶报。希望那些执迷不悟、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赶快远离中共邪魔,退出邪党组织,不要充当中共的殉葬品,为自己选择一个光明的未来。

原中国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姜方勇遭恶报死亡

姜方勇,男,一九七一年出生,四川省宜宾人,曾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在任期间,姜方勇紧追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主抓迫害法轮功,直接参与对在航空材料研究院工作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后因迫害法轮功而被升职作工会主席。当地大法弟子曾多次劝说他无效。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八日,姜方勇遭恶报,患脑溢血,丧命,终年五十一岁。

广东省揭阳市检察院两副检察长彭锦清和陈建雄同日被查落马

广东省揭阳市迫害大法的主要凶手、揭阳市检察院两名副检察长彭锦清和陈建雄,相隔几小时,被查落马。其中,彭锦清曾任揭东区公安局长、榕城区纪委书记、揭阳市反贪局局长,在过去二十余年来,对大法和大法弟子欠下了累累血债。

二零零五年,彭锦清时任揭阳市公安局局长。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八日晚,榕城区在望江广场放映诬陷大法电影《深渊——×教的本质》(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毒害不明真相的世人。《揭阳日报》于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又对此做了报导,更加恶毒攻击、诬蔑法轮功。

另外,揭阳市所谓“德育基地”自二零零四年开办以来,已开办了五十多期,他们强迫学生观看诽谤大法、毒害众生的图片展,严重的毒害众生。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广东省揭阳市普宁法轮功学员庄惠清和陈泳慧,在梅塘镇讲法轮功真相,被普宁公安局、梅塘派出所警察绑架,被普宁检察院非法批捕,后被构陷到揭阳市检察院。作为副检察长的陈建雄负有领导责任。

安徽省原庐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荣友遭恶报获刑十一年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一日,安徽省原庐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荣友,因受贿罪被合肥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没收财产三十五万人民币。

卢荣友,男,一九六三年十月出生,安徽省庐江县人。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三年,任安徽省庐江县副县长,县政法委书记。卢荣友任职政法委书记期间,执行江泽民、周永康的迫害政策,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犯下滔天大罪,最终遭恶报获刑十一年。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副教授、优秀教师法轮功学员吴晓华被迫害

据明慧网曝光,卢荣友任职庐江县委政法委书记期间,亲自指挥、参与了对安徽建工学院环境艺术系副教授法轮功学员吴晓华的迫害。

吴晓华,女,五十多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安徽建工学院环境艺术系副教授。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吴晓华教授因坚信大法,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抓捕二十三次,她在看守所、劳教所、精神病院、监狱经历了很多酷刑折磨与凌辱。

二零一零年,吴晓华在庐江县城遭到中共恶警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在宿州安徽省女子监狱迫害。安徽省女子监狱把吴晓华作为重点迫害对象,长年用酷刑摧残,她被迫害的不能行走,大小便失禁。吴晓华教授结束五年冤狱时,被迫害得生命垂危。

卢荣友作为时任庐江县县委政法委书记,是迫害吴晓华和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二零一三年九月,卢荣友获刑十一年,正是其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和迫害佛法正信的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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