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接受了律师的建议,就写了整整一万封喊冤信,从中央到地方,就向篦木梳似的篦了无数遍,同时家属配合律师及时進行控告、提出延期审理申请等庭外辩护手段,迫使法院把案子发回检方,检方又把案子发回公安,最后公安被迫撤案。
这个当事人家属邮递一万封喊冤信,很象大法弟子写的真相信。前不久,明慧网刊登了一篇同修交流文章,题目为;《书写真相信要回被扣发的工资的经历》,这位同修一次就发真相信七、八十封,从中央到省到市到区相关单位铺了一遍。最终要回全部工资。
现在,大陆律师辩护越来越难,辩护空间越来越小,在庭审时,法官粗暴打断律师发言、不让律师发言是司空见惯的事,如同,明慧网刊登的《吉林省高级法院炮制秘密文件 诬判法轮功学员》,揭露吉林省高级法院秘密炮制226号文件,剥夺当事人及律师行使法定的辩护权利。所以,有大陆律师现在主张庭外辩护,就是在当事人被羁押到看守所的三十七天的黄金时间段内進行喊冤、投诉、举报、控告、提出延期审理申请等庭外辩护手段,尽量把开庭时间往后拖。
据统计,只要所谓“案子”進行开庭审理时,不被判刑的可能性只有万分之三。这就是大陆司法的现状。
曾有位同修在明慧网的交流文章中建议;法庭不讲理,那我们就把法庭开到民间去,开到社会去。同理,法庭不让说话,那我们就用真相信说话,用控告信说话,用司法文书说话。
真相信是真相的载体,真相是万能钥匙,师父曾谆谆教导我们:“巨变中讲真相已经成了救度众生与世人的主要办法”;“这是一把万能的钥匙,是打开众生封存已久的那件久远就已等待的事情的钥匙。”[1]
如果大法弟子都能为被非法关押的同修发真相信,被迫流离失所的同修、被非法通缉的同修都能自己亲手发出大量真相信,那公检法司还敢肆无忌惮的绑架、非法通缉、非法关押、枉法冤判大法弟子吗?
个人看法,层次有限,不妥之处,请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四》〈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
(责任编辑:善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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