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自己在被非法取保候审期间,并没有珍惜相对自由的时间去救度公检法众生,只是考虑离开家就是“否定”邪恶迫害,没做好正(善)用法律反迫害、证实大法、讲真相救众生,错过了那段救度公检法司工作人员的宝贵时间,给自己在做好三件事上带来了很大影响。
为了兑现我们的史前大愿,能够整体提高救人效果,更好的救度那些有缘人,不留下遗憾,想与同修交流如下:
一、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也是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期间只是暂时获得一种相对的自由,并非刑事案件程序结束,很多同修都往往忽略了此点,觉的只要没被羁押到看守所就万事大吉了,突然接到检察院或者法院的通知后才知道案件程序还在推進中,甚至面临被非法判刑的结果。
因此,我们要珍惜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这段相对自由的时间,抓紧学法、归正自身的同时,全力救度公检法众生,彻底揭露、遏制邪恶,解体邪恶,讲真相救众生。
二、希望同修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及时到公义论坛参考、咨询
公义论坛有详细的参考建议,也有法律专家一对一的解答问题,特别象我这样一点不懂法律的同修更需公义论坛的指教,我们需要什么帮助那里就有什么,去了那里就会收到我们意想不到的收获,公义论坛的同修不但是法律专家,并且还法理清晰、悟性高、正念强,对我们整体提高、整体配合反迫害、救众生多方面都有不可估量的帮助。当然,交流过程中我们理性对待,毕竟是同修之间的交流,互相借鉴、共同提高。
三、初上公义论坛方法
先注册。以后每次登陆:打开公义论坛首页,再点开首页上任意一篇文章,出现界面二,在此页可看到登录和发帖,先点登录,按提示操作,后点发帖,如是私信,在信的开头或标题前注明——不公开。
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超期强制措施的处理
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如果现有被“取保候审”一年后,还在“流离失所”的同修,建议:
请亲属到所在地派出所了解一下案件到哪了,是否撤案了?这种超期的,又没有通知您变更其它强制措施的,案件可能已经被撤销了,如果真被撤案了,我们好快回到整体配合中来,共同精進,做好三件事。
有条件的亲属也可以到各有关部门递交《解除取保候审、撤案申请书》、真相信等法律文书,同时也可用快递,邮政等邮寄各种法律文书和真相信救众生。
如果正在被“取保候审”的同修,不要悲观,学好法、加强正念,向内找,不要等,及时与公义论坛联系,把“取保候审”期间当作救公检法司工作人员的好机会,应该利用有限的时间堂堂正正的正(善)用法律反迫害、证实大法、震慑邪恶、救众生。
一点建议,供参考,有不在法上之处,敬请同修慈悲指正。
责任编辑:林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