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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市74岁李水清遭诬判被劫持入狱

更新: 2024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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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报道)江西九江市法轮功学员李水清女士,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九江市永修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由于身体原因监外执行。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李水清被警察劫持到南昌女子监狱迫害

李水清现年74岁左右,原九江国棉二厂前纺车间退休职工。她曾患有气管炎、气喘、肾盂肾炎、过敏性的溃疡性的结肠炎、高血压、胃病、关节炎,两只脚常年浮肿,四处求医无效。一九九六年五月,李水清有幸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很快一身的疾病都不翼而飞。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水清经常遭中共人员骚扰,被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李水清在参加集体学法时,被十里公安分局、派出所众多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她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强迫劳动三个月,每月逼迫交三百元的伙食费,警察勒索所谓保证金四千元才放她回家。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李水清被庐山区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抄家,电脑和大法书、真相资料被抢走。李水清被非法关押在监管医院,八月五日以“取保候审”形式回家。居家期间,警察等人员一直对她骚扰不断,恐吓、威逼她去住医院,不然就收监关押。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江市濂溪区法院在永修县法院对李水清进行异地非法庭审,后对她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两万元,由于她身体原因监外执行。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李水清突然被濂溪区国保大队警察带到濂溪区医院检查身体。十二月二十一日,李水清被濂溪区国保警察劫持到南昌女子监狱迫害。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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