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三日,阜新市阜蒙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判李建三年零六个月,并勒索罚金8000元人民币。十一月十五日,家属接到法院判决书,对此判决结果不服,立即上诉至阜新市中级法院。
李建一九六八年生,大专文化,他是中国联通公司阜新分公司的一名员工。李建修炼法轮大法多年,他按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个好人,在生活中是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在工作中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是一名好员工。他为了让世人明白法轮大法做好人的真相,曾多次遭中共迫害,一九九九年曾两次遭非法行政拘留,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遭两年的非法劳教。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李建因往一台私家车车门把上放一份传单,遭不明真相的车主拍照并向公安部门诬告。阜新市细河区公安分局警察接到诬告后,经过一个月的监控追踪,于七月十九日到李建工作单位,将工作中的李建绑架,同时劫持李建到家中非法抄家,抢劫走家中大法真相资料及生活物品。
据说细河区公安分局绑架李建如临大敌,动用很多警察劫持着李建闯入小区非法抄家,引起小区附近居民的惶恐,不了解情况的居民以为在抓杀人犯,后来听说是法轮功学员,人们不禁纳闷,法轮功学员都是做好人的,至于这么兴师动众的抓好人吗?这是什么世道!
法轮大法教人修心向善,使人身心健康,而且福益社会,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至今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明文规定法轮功是×教组织。《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第五十号令,明确废止了一九九九年为迫害法轮功而发布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出版物”的两个文件(网上可查),对法轮功书籍予以解禁,进一步说明不论法轮功学员持有多少法轮功著作、真相资料、法轮功真相光盘等,都是合法的,都与莫须有的指控无关,更不能成为枉判冤狱的理由。
中共与江泽民利用国家权力,操控公检法等一系列系统,采用群体灭绝和一切流氓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超越一切国家法律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绑架、抄家、构陷入狱的行为,才真正是犯罪。
参与迫害的相关阜新公检法人员,希望你们都能了解到法轮大法的美好,同时认清中共江泽民及犯罪集团的邪恶表现,希望你们分清形势,明辨善恶是非,做出清醒正确的选择,为你们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阜蒙县法院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人民街49号。 邮编123100
电话:0418-8312471 0418-8804582
审判长:李博13358717196 、18740185539
0418-8312426 、0418-8312434
审判员:张义13019873687 (以前的电话号)
陪审员:肖霞
书记员:刘佳欢 0418-8312429
2、阜新市细河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东环路130号 。(海州高中附近)电话:(0418)2177655
责任检察官:张春宇
助理:常敬唯
3、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100号。电话:0418-2178513
主要领导:
细河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陈瞳13795010024 ,0418-2178503(男,1977年6月生。2023年5月任细河公安分局局长。曾认阜新市公安局办公室科员、办公室副主任、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政委、市局社区警务支队支队长、市局办公室主任)
以下信息为早期信息,标注年限的准确,没有标注的不知是否准确:
副局长:于嵬(音同“围”,2021年信息)
副局长:李耀军 13795079777 负责警务、消防、政保、经保;分管户政科、消防大队,联系国保大队;联系华东派出所。
副局长:李军 13841841888 负责治安和基建工作;分管治安大队
副局长:王景峰 13464855000 负责刑侦及信息化;分管刑警大队;联系东苑派出所
副局长:庞海波 13841819777 13050730005 负责法制、网络安全、经侦、食药侦工作;分管法制科、网安大队、经侦中队;联系四合派出所
副局长:尹孝峰 13941825511 负责稳定、信访工作;分管指挥中心、信访科、巡特警大队、特勤大队;联系北苑派出所。(2017年先进个人)
政委:王兴光(13795007777 15504180007,原海州分局副局长,2020年的信息。)
纪委书记:陈延军 13904180268 15504181800 2178530 负责队伍管理、纪检及警务督察工作;分管督察大队;联系八一路派出所
政治处主任:张绍升 13841885543 2178511 负责教育训练、宣传等政治工作;分管政治处;联系新兴派出所
国保大队长:陈伟 13941848555 15641859992(待核实) 负责政保、经保;分管国保大队
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李建强(2016个人嘉奖)
细河公安分局信访科科长 宋耀辉 13941871399(2012年号码) 15504181839(2012年号码)(2017三等功)
副局长办公室电话:2178503 2178502 2178506 217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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