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李芬遭甘井子区钻石湾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并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甘井子区钻石湾派出所王姓男警察给李芬的丈夫打电话,说让李芬到派出所去取打印机、电脑、身份证等物品,称必须本人去签字领取,如果不去警察就到李芬家里去。随后李芬在丈夫和女儿的陪同下去了派出所,警察让李芬的丈夫和女儿在派出所大厅等着,把李芬带到里面。大约二十多分钟后(约上午十一点半左右),两名警察把李芬挟持出来,说是要交到分局,要对李芬进行刑事起诉。
虽然体检时查出李芬血压高压220、低压90-100,还有其它病症,但警察仍强行把李芬非法关押到大连市看守所(姚家看守所)。因李芬身体状况不佳,看守所一直把她关在观察室,没敢关入普通监室。李芬的家属心急如焚,担忧她的身体,更怕中共公检法人员的险恶居心。
(详情见明慧网报道《辽宁大连法轮功学员李芬被非法关押到第二拘留所》)。
钻石湾派出所(甘井子街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万鼎路钻石湾和通南园10号,邮编:116113
电话:0411-86671799
所长张振德18840835577
副所长王晓旭(女)1869860568(绑架直接责任人)
王姓警察15734124329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