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玉芳八年前被绑架构陷,二零一七年十月遭庄河法院方法判五年,送大连看守所,因身体不合格不收。她回家后警察多次上门骚扰,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二三年四月份,董玉芳又被绑架送大连南关岭看守所,因身体原因,看守所拒收,放回家后,庄河法院以办理“监外执行”为借口,到瓦房店医学司法鉴定。鉴定结果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相关规定。
庄河法院无视法律,八月二十三日做出了《不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和《收监执行决定书》,胡说是董玉芳回到社会后具有社会危害性。对此,分析人士做了社会调查,民众一致认为没有危害性,近百人签字按手印。董玉芳九月十五日被强行送大连南关岭看守所,至今无音信。有人给法院打电话,他们不接电话。
法院办此案法官名叫姜玉民,法院电话:89179126。法院送执行书的人姓王,手机19164115575;派出所警察:姓门 手机:15942876366,他和一个姓王的协警送到大连看守所。
董玉芳家住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区明阳街道大兴城村。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上午,她在家正在准备建厕所时,明阳派出所副所长吕进带领一行人在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进家开始大肆抄家,劫掠家中打印机、电脑、刻录机、真相币四千七百元等合法财物,并将董玉芳、丈夫郭书春、儿子郭继祥和才一周岁半的外孙女一起强行带到明阳派出所。
董玉芳和外孙女当晚回家、被非法监视居住,郭继祥被劫持到庄河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天后,因患双侧股骨头坏死,拄双拐,被释放。在后来郭继祥又一次被绑架,再被看守所拒收后,明阳派出所再一次诱骗郭继祥到派出所,并把他关押在庄河看守所构陷。而郭书春被非法关押在庄河看守所构陷。期间警察一直不让任何家人、亲属探视、接见。
在检察院两次退卷的情况下,大莲花园口经济区公安分局再次捏造证据构陷起诉郭继祥。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郭继祥再次被绑架,由于身体不合格被放回。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法院下达通知书于八月三日开庭,由于董玉芳未出庭,法院以此取消开庭。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左右,审判员卢婧婷打电话给董玉芳儿子郭继祥,让他到大连铁路医院做司法鉴定,并说对他爸有好处。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庄河法院下逮捕令,明阳派出所让郭继祥去一趟,大莲花园口经济区公安分局将他劫持,把他送到庄河看守所非法关押。
董玉芳的丈夫郭书春二零一七年春天被冤判五年,被关押在沈阳东陵监狱迫害。董玉芳儿子郭吉祥在二零一七年春天被冤判一年零八个月,被关在沈阳第一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董玉芳被警察绑架,送大连两个医院检查身体,均不合格,二十九日她被放回家。但庄河法院说要在十月对她进行非法庭审。
董玉芳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被庄河法院非法判五年,她向大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但十二月十一日被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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