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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市法院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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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日,山东省潍坊诸城市法院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郑志梅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两万元;李叶淑、罗炳新、徐焕翠、李洪梅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每人罚金一万五千元。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三月二日、三月三日,诸城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先后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叶淑、罗炳新、徐焕翠、李红梅、郑志梅、李明霞。李明霞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被诸城国保警察从出租屋绑架;郑志梅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二日下午两点左右在家中被警察绑架;李叶淑、罗炳新、徐焕翠、李洪梅四人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晚上去发真相资料被国保警察跟踪、绑架。

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诸城市朱解镇姜家庄洗脑班迫害。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王首峰、郝晓军、宋伟、苏磊、韩军直接参与了对六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

李叶淑被警察宋伟、郝晓军、苏磊等人用竹竿殴打头部和全身,用脚狠踢,警察把一个小方盒里的电线绑在李叶淑手上,然后合闸通电,李叶淑全身不由自主地跳动,一警察用脚踩着她的脊梁,直到李叶淑失去意识。李叶淑有一智障孩子必须有人照顾,第二天警察不得不放她回家。

李明霞遭警察宋伟打耳光,脸被打肿,口腔出血;并被锁在铁椅子里,铐手铐、脚镣,吃饭、晚上都不放出来,一次被连锁二十三日夜,一次连锁七日夜,她的腿、脚都肿得很严重,脚肿得象馒头。

郑志梅、罗炳新、徐焕翠、李红梅都被警察锁在铁椅子里,铐手铐、脚镣。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六位法轮功学员被所谓取保候审,除李叶淑外,其余五人每人都被勒索两万元保证金。

二零二三年三月,六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诸城市检察院。五位法轮功学员向各相关单位递交要求追究国保警察违法行为的《刑事控告书》以及《以案释法申请书》、《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不予起诉申请书》、《解除取保候审、撤案申请书》、《重新鉴定申请书》等文书和信。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诸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宋艳梅、朱通将六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诸城市法院。法轮功学员李明霞向多个机构递交相关法律文书和信,包括控告国保警察、办案检察官违法的《刑事控告书》,以及《庭前释法申请书》、《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撤诉、撤案意见书》、《刑讯逼供的、所有被威胁、引诱、欺骗的“证人、证言”无效声明》、《重新鉴定申请书》等。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诸城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非法庭审六位法轮功学员。李明霞在开庭前再次要求办案法官对于递交的《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庭前释法申请书》等给予答复,法官朱跃玮说开庭的时候就答复了。李明霞将控告法官朱跃玮渎职的《刑事控告书》及《回避申请书》交给其本人,希望他能够明智的回避此案,不要参与到这场迫害中来。之后,李明霞为避免遭迫害被迫离家出走。李明霞离家后,其家人多次遭警察上门骚扰、电话骚扰,骚扰者还称李明霞已被网上非法通缉。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日,诸城市法院对郑志梅、李叶淑、罗炳新、徐焕翠、李洪梅非法判五年及三年的缓刑,总计罚金八万。李明霞没到现场,法院称终止对她的所谓“审理”。

据了解,这些法轮功学员在递交给公检法人员的法律文书和信件中指出:法轮大法是佛法。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无论中国还是外国,真、善、忍宇宙特性是所有善良人都认同的普世道德准则、人类文明的核心价值,超越国界、超越种族、超越信仰、超越意识形态、甚至超越时空。不要在无知无畏中造下迫害佛法的大罪,每个参与者终将面对自己所造的恶业,不久面对的不仅是人间法律的追责,更有“善恶有报”的天惩,并且累及子孙。人在做、天在看,天网恢恢、神目如电。还没结束就是改过和重新选择美好未来的机会,劝善公检法众生撤回起诉、撤销案件。不要在无知中将自己置于无尽的深渊。这是法轮功学员不愿看到的,也是一直在努力的。历史巨变在即,希望公检法众生明真相,顺天意,捍卫法律的尊严,给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未来。

诸城市法院: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舜耕路71号,邮编262200
党组书记、院长张同文0536-6213162
副院长陈卫华 党组副书记、18105363666
副院长迟明辉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18105363616
副院长宋国庆18105363676
副院长李福路15335360778
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王丽
政治部主任张玉刚18105363578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彭玉波18105363686
本案主审法官朱跃玮18105363097 办0536-6070275
本案法官助理郑云龙18105368359
本案陪审员王海、东庆莉
本案书记员杜玉玲

诸城市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7号,邮编262200
办案检察官宋艳梅18506362382
书记兼检察长刘水平0536-3012366
副检察长齐峰18506362358
副检察长王钧18506362319
副检察长付振宇18506362311
检察委员会兼职委员尹丽玮18506362352
第一监察部主任刘清伟18506362399
第一监察部:刘清伟、王向阳、宋艳梅、韩建 0536-3012350
第二监察部:尹丽玮、王香玲、鞠莎、张亮 0536-3012351
第三监察部:张玉柱、王爱华0536-3012368
第四监察部:杨光波、倪凤臣、邱召伟0536-3012320
第五监察部:杨智秀、霍海鑫、朱通0536-3012379
检察业务管理部:武昌0536-3012398
政治部:0536-3012376
机关党委:0536-3012316

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首峰13583688938、18366313766
副大队长郝晓军13176362101、18678085908
宋伟13563675666、18678085708
苏磊18753665768、18678085328
韩军18678085991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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