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临泉县国保大队警察郭栋还在到处所谓“调查”,极力捏造所谓“材料” 构陷胡玉平女士。
胡玉平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从冤狱回家后,庙岔镇书记张怀军经常派人骚扰,打扰她正常生活。后因生计原因,二零二一年过完年后,她和家人一起到浙江台州打工,经营一家小吃店,维持正常生活。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中午约十一点,庙岔镇派出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刘天伟,伙同警察徐浩和庙岔镇社区干部王芳三人,突然出现在胡玉平经营的小店,将她绑架到台州当地派出所,不通知家人,就强行将她绑架到临泉县洗脑班迫害。回临泉后,家人才得知是说胡玉平不“转化”,已被劫持回临泉强制洗脑了。
二零二一年初,临泉县搞所谓的“清零”,由县维稳办(610办)主任赵健和侯向东专门负责,骚扰法轮功学员,从县城到农村各乡镇派出所、办事处、社区人员直接闯入学员家中,有的学员被骗到派出所强行照相和在所谓的“回访单”上签字摁手印,有的学员被单位领导或派出所强行送到所谓的“清零”办公室,威逼学员写三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或摁手印、照相等。为了达到所谓“清零”目的,从安徽省蚌埠市洗脑班弄来的一个叫唐传友的到临泉蹲点,采用中共那套歪理邪说和威逼、利诱、恐吓、欺骗等手段强制洗脑“转化”。临泉县专门设立了所谓“清零”办公室,对有公务员身份的和有专业技术的学员,以工资降级、废除技术职称,开除公职等威胁,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有的学员被迫离家出走。
临泉县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对王翠兰、王翠萍、王兰英、王明芝、李海涛、李春民、於祖芝、孙传付、孙玉和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秘密非法开庭,并分别给予非法判刑和经济迫害——罚款,其中王翠兰被判刑十二年,罚款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