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安徽省临泉县赵云彬被秘密非法判刑

更新: 2018年12月01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法轮功学员赵云彬的妻子,到阜阳市看守所给赵云彬存衣物,狱警告诉查无此人。

赵云彬妻子再三请求狱警帮助查询后得知,赵云彬被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已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被投入安徽宿州监狱。

赵云彬是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谭棚镇白行行政村赵庄自然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赵云彬在一零二省道旁挂真相展板和条幅时,被坐在谭棚镇开往杭州的大巴车上的警察发现,并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凌晨四点左右,被阜阳市九龙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同时九龙镇派出所所长马玉民带着临泉专案组人员会同阜阳武警、特警等几十人,有的带着枪支、电棍到赵家,撬开房门,抢走了他的所有法轮大法书籍、资料、大法师父法像,同时抢走四千元真相币,随后把赵云彬送安徽省蚌埠市洗脑班迫害,后又送阜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八个月之久。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阜阳市颍州区法院非法庭审赵云彬,律师为赵云彬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与审判长梅桂红无言答辩。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七日上午,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法院再次非法对赵云彬开庭,公、检、法、610共二十多人入庭,国保便衣分散坐在旁听席。

刚开庭时,审判长曾打断律师及赵云彬的两次发言,国保队长也曾叫嚣,把律师赶出去。律师说:“我的当事人修炼法轮功合法,发真相资料救人是慈悲的表现,应无罪释放。不论是公诉人、审判长、还是在座的(不认为我的当事人有罪的除外),诬判了我的当事人,都是我上告的对象。”当庭无一人反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