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长沙十多位学员仍被关押迫害 家属探视权被剥夺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长沙公安局动用大量警力,非法抓捕李志刚、孟凯、曹志敏、张灵革、徐丽华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博士生、高干、教师和律师等,他们都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炼者。

迄今为止,这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遭受了一系列的非法抓捕、长期关押和非法判刑后,仅仅只是坚守对“真、善、忍”的信仰,就遭受各种酷刑折磨,强行转化等。公检法人员不仅再三施压家属聘请的律师,并且剥夺他们的会见权利,还对他们进行长期恐吓、诱骗、监控等手段套取法轮功学员的情况,来罗织罪名。

当时参与抓捕的警察全都是身穿便衣,在未出示任何证件和相关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暴力劫持法轮功学员。办案警察先抓人,再搜查证据,刑事立案程序违法。在没有违法事实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搜查并抢夺私人物品等。刑事侦查过程及程序严重违法。

更有甚者,警察在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抓捕时,询问在场的家人是否知道情况,家人说不知道。而在法轮功学员庭审后的判决书中,家人被利用,成了所谓的“证人”,而家人的回答被人为地改写成了“证言”。为了阻止谎言被拆穿,法院又以家人是“证人”为借口,不让参与旁听(也不让出庭作证)。当不知情的家人看着拿在手中的判决书内容后,非常气愤。

据知情人透露,构陷法轮功学员的卷宗还未送入法院,就已经被内定“量刑”。公检法人员都只是在按程式走个过场,在庭审之前,政法委把刑期都定好了。此次负责案件的浏阳检察院和浏阳法院采取拆分送检和拆分开庭,避免追究责任,对于前来咨询案情的家属刻意隐瞒办案人信息和避而不见。

在所谓的“庭审”中,法轮功学员站在自身的体会和法律角度,陈述了法轮功不是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和用刑法第三百条来定罪是错误适用法律,不能成立等。对于法轮功学员究竟破坏了哪部法律实施的?如何破坏的?被害人受到了什么样的伤害?法官却只字不提。而法官依然用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来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判刑,制造冤假错案。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法轮功学员张灵革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孟凯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文静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徐丽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李志刚被非法判刑五年三个月;陈阳、曹志敏夫妇被劫持关押、构陷一年多,被浏阳市法院非法开庭,刑期不明;十二月二十四日,曹志方、杨芳夫妇各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四个月等;朱翠华已被非法判刑三年,被扣发退休金。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徐丽华被劫入湖南省女子监狱迫害。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家属多次到监狱狱政科和监狱长办公室咨询,并要求会见。但都因徐丽华“未转化”为由拒绝家人。家属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到狱政科提出会见要求,监狱方给予的答复是:“徐丽华是属于政治犯,不能会见,必须转化以后才能会见家属,而且这类犯人是专门归国安局管,女子监狱没有权利插手这件事情”。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李志刚被非法判刑五年三个月。李志刚在看守所上诉期间,二审程序都还没有结果的情况下,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他被劫入了株洲网岭监狱迫害。他的家人在收到入监通知书后,打电话咨询是否可以探视。监狱方回复可以。但年迈八旬的母亲在其他家人的陪同下风尘仆仆地来到株洲网岭监狱,办理探视手续时,却被监狱方告知:家里有炼法轮功的,不准会见!

从派出所、看守所到监狱,从伪造假证据、剥夺家属知情权、制造冤假错案到称不转化就不让见为由不让家人探视等,来达到强制转化为目的。家人们饱受亲人分离的痛苦同时,更是雪上加霜的给家人们身心上带来了极大伤害。面对法轮功学员无端地身陷囹圄,家人们又再一次被非法剥夺会见权利,无法与亲人相见。家属再三咨询不能会见的理由时,监狱方只是口头式的回复,并没有跟家属出示任何书面的法律文件。

为了了解情况和看望被非法关押已久的家人,家人们独自坐着长途汽车或开车往返长沙与异地之间奔波。家人中,年迈的老人全都日渐消瘦,寝食难安。还有一位老人,因思念自己被非法关押的女儿而含冤离世。而且还有一部分他们的家人至今都无法得知法轮功学员的去向和具体情况。

根据,《监狱法》第四节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监狱方这种回复已经是属于非法剥夺家属会见权利的行为。即使是监狱内部的口头规定也得符合宪法、监狱法,不符合的话,也是在以言代法,是违法的。监狱的所谓规定不能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因此,“法轮功修炼者不转化不让会见”、“家人是法轮功修炼者也不让会见”都是违反《监狱法》的。同时,“不转化”、“不认罪”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规定服刑人员有控告、申诉等权利。监狱的种种强制转化行为也已经违反了《宪法》、《刑法》和《监狱法》。

关于长沙市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长沙张灵革被秘密庭审 当局出动近七十警察》、《曾遭冤狱七年 长沙律师孟凯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湖南长沙一级警督徐丽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曾陷冤狱八年半 原国防科大博士生李志刚又被诬判五年余》、《被劫持构陷一年多 长沙陈阳、曹志敏被非法开庭》、《公检法制造冤案 湖南武警总队退休军医被枉判三年》、《长沙市公检法制造冤案 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仍遭迫害》《湖南网岭监狱等黑窝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湖南省女子监狱:“让吃,就是不准上厕所”》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钟艺兵(局长) 15073133549 0731-84592784
湖南省女子监狱 监狱长:罗友田 13975846688
高度戒备监区:
袁萍芳 13574851258 0731-82323057
童艾 13974817073 0731-24807541
资平 13755137748 0731-82323057
涂文利 13574883188 0731-82323057
陈理 18674893999 0731-82323057
唐影 13787319616 0731-82323057
李珺 13786163166 0731-82323057
范蕊 13873194583 0731-82323057
张玉宇 13272007278 0731-82323057
徐英 15874134606 0731-82323057
李鲜艳 18908467108 0731-82323057
刘芊 13808489754 0731-82323057
黄晶 18674893999 0731-82323035
候凯 13873194465 0731-82323132
谭蓉 13787140797 82323164
周晓兰 13755011999 0731-82323319
邓婉璐 18373531203
李蕾 13548595916 0731-82323057
何平录 13875939076 0731-82323035
杨霞 13170403878 0731-82323041
涂鹃 13786129698 0731-82323057
湖南省网岭监狱 监狱长:卢先钰 15897390588
副监狱长 杨海波 13517305503
网岭监狱十三监区:
办公电话:0731-24807541
尹攀 13667436555
刘小立 18974127989
彭新功 13789060285
罗子仪 18274177791
沈先军 18670838899
刘建华 13786388939
何翔 13874965975
黄蔚 13975255559
蒋朝辉 18975303409
邓衡山 13874185880
彭育桃 18173391127
王义良 13975348761
龙建福 13975357861
程波 18473333317
杨宇晴 15273821162
杨小康 15111162379
樊志东 13762304657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