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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87岁女教授陈社杰被非法抄家、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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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长沙87岁的女教授陈社杰,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一伙警察非法入室抄家抢劫、绑架。老人次日凌晨一点多才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三点十五分,家住长沙市岳麓区阳光100小区的陈社杰家门被敲响,闯进七个警察,其中六人穿警服,一人穿便服,他们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相关文件的情况下,就在她家中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肆意搜查,抢走了她家中所有大法书籍以及电脑和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连贴在墙上的《论语》、年画等都撕了下来,还将年迈的老人挟持到附近的岳麓派出所。

在派出所非法审问时,警察反复污蔑她信仰的是×教,她一边向警察讲述事实真相,一边要求他们出示国家相关法律文件。警察口头回答道:“有文件。”但自始至终都没有拿出相关法律文件给她看过。不仅如此,其中一个警察还对她威胁道:“二零一六年就抓过你一次,你又搞,你是重犯,再搞就把你送进去。”

陈社杰退休前在中南大学任职副教授,平日里热心助人,只要谁有困难找她帮忙,她都尽心尽力。这样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仅仅因为她修炼法轮功并送给了别人一本精美的真相台历,就被绑架挟持到派出所被折腾了长达近十个小时。

次日凌晨一点多,她在家人的陪同下回到家中。回家前,相关警察还威胁恐吓她以及家人:如果下次还继续跟别人讲真相的话,就不会让她这么好过了!并扬言会随时监控她。

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功法,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包含五套缓慢优美的功法动作。修炼法轮功不但能祛病健身,提升人的道德水平。正因如此,法轮大法至今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台湾地区,法轮功及其创始人获得的各种褒奖超过三千项。

根据《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信仰、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向人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传播法轮功资料都是合法的。而打着执法的警察迫害好人才是违背天理,违背人的道德良知,也违反中国现行法律的,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每一位参与打压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都将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岳麓派出所人员:
谢良安 13808481709
王干 13974886968
周文 13808495623
周忠良 15874936885
刘家泳 13875824674
杨晓春 13808415780
王志高 15873110480
田培民 13975116988
肖和东 18867409225
任熹 15200949641
阳大革 18867409220
许华 13607441900
黄小林 13907310992
刘小平 13607489542
姚磊 15573199307
张兰芳 15173118728
陈琪 15200945739
王喆 18874711035
侯福祥 13787316309
王奇 13974959025
罗权 18173195120
李智 18867409070
王富汗 18867409360
王伟民 15874168456
谢灿波 15387559394
彭程 15074880100
陈鹏 15873700977
陈勇 13707318678
张建怀 13975874666
李慧雅 13975877803
江伟 18867409226
杨利军 13875879818
李小江 13907486233
史国响 13808470162
陈雪刚 13875917307
佘宇扬 1587414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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