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省凉山州检察院受理罗明春的抗诉申请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西昌市罗明春因信仰法轮大法,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她和母亲持续抗诉申请。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罗明春的母亲接到凉山州检察院通知,她和女儿罗明春的抗诉申请,已经被凉山州检察院受理,将在三个月内回复处理情况。

法轮功学员罗明春等七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到八月十二日,西昌市国保大队伙同派出所警察,先后绑架了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其中七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包括:黄彪、周显蓉及其丈夫潘建荣、徐绍琼、罗明春、余洪英、赵军,被市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西昌市法院对黄彪、周显蓉及丈夫潘建荣、徐绍琼、罗明春、余洪英、赵军等非法判刑,刑期从半年至五年不等,勒索罚金三千元到两万元,其中罗明春被枉判四年,并被勒索罚金两万元。

罗明春等人上诉后,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凉山州中级法院驳回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罗明春及家属和其他六人申诉 被驳回

罗明春及家属和其余的六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继续申诉。期间,罗明春的家属和律师向凉山州中级检察院及教育整顿巡视组控告、检举公、检、法相关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家属向州检察院控告西昌市看守所对罗明春的虐待。赵军的律师向凉山州检察院控告了二审审判长杨红武和合议庭法官的违法行为。

州检察院告知罗明春家属,家属控告的西昌市看守所虐待罗明春的情况,已经交给监察科处理。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凉山州中级法院组织两场听证会后,无理驳回七人案的申诉。

罗明春及家属继续抗诉申请 已被受理

罗明春的家属没有放弃,二零二二年一月中旬,继续依法向四川省高级法院邮寄了申诉书,向凉山州中级检察院控告申诉庭当面递交了抗诉申请书,州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接收了他们的材料,同时他们也向四川省检察院邮寄了抗诉申请书。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四川省凉山州检察院短信告知罗明春的母亲,她和女儿罗明春共同申请的抗诉申请,已经由省检察院将材料转给凉山州检察院,凉山州检察院已经受理,将在三个月内回复处理情况。

坚持信仰 却遭酷刑迫害

罗明春,原来有严重的忧郁症,后来又患多种顽疾,多年来多方医治无效,在病痛的长期折磨中,她自己感到生不如死,一人得病、全家痛苦,此事也把她家折磨得苦不堪言,精神和经济都难以承受。

二零零八年,罗明春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神奇般的获得了健康的身心,有了健康快乐的人生,从一个原来需要家人照顾的人变成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到八月十二日,西昌市国安伙同西城、外南、新村派出所和西昌市公安局特警先后绑架、骚扰了黄彪、赵军、罗明春、周显蓉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下午一点二十分,西昌市国保大队和西昌市河东派出所共五个警察到罗明春家非法抄家,五个警察把罗明春与她父亲罗聪文绑架到河东派出所。罗聪文于当日傍晚七点回家。八月十八日,有人看到罗明春被铐在位于西昌市小庙乡的市看守所里。

在西昌市看守所,罗明春不配合穿号服、报数、排队、坐小凳子等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规矩,坚持炼功,被看守所警察迫害。

第一次是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八日,罗明春被看守所警察宋建萍和协警铐在电杆上,铐了一上午。

第二次,罗明春抵制来人的所谓“检查”,宋建萍和杨红萍就叫来武警把坐在床上的罗明春连拖带拉的拖出去吊铐在大门上,罗明春的灰色外衣都被拖坏了,衣服上都有洞。

这次她被吊铐在铁门上,双手全部打开,只许脚尖沾地,人非常痛苦。全身的重量几乎都在双手上,双手一会儿就乌黑,全身疼痛难忍,呼吸困难,口干舌燥,大约被吊铐了一上午,双手被吊伤,手铐铐的地方大部份是乌黑血青的,连端饭都快要端不起来了。看守所经常用吊挂的方式惩罚其他在押人员,人非常痛苦。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第三次是因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初,看守所要求穿冬天的号服,罗明春拒绝,于是看守所的杨红萍警察就要求她穿,罗明春不穿,说自己没有违法,不应该在这里,于是杨红萍就叫一个叫吉伍的干部(也叫朱干部)把她吊挂在大门上,然后把她的衣服,特别是外衣,全部扔掉,还说不允许任何人送衣服给她穿。

一次一个叫王凯的干部来带罗明春去见律师,一路谩骂她,她不配合戴手铐,就被王凯把她的手反过来,铐在背上,还用力的捏紧手铐,边走边骂她,并不停的推搡她,故意让手铐越来越紧。此外,有一个姓陈的干部说她不报数就不给她打菜。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罗明春、黄彪、赵军等七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非法判刑半年至五年不等,全部并处罚金三千元至两万元。其中罗明春被枉判四年,并被勒索罚金两万元。

罗明春和母亲持续申诉和抗诉申请,目前,凉山州凉山州检察院已经受理他们母女的抗诉申请,将在三个月内回复处理情况。

凉山州检察院
地址:西昌市合盐路125号 邮编:615000
办公室电话:0834-6990019 传真电话:6990004
检察长 李治平(2021年5月上任)办 6990001
副检察长 刘波 办 6990011 移 18228738888
副检察长 袁力强 办 6990006 移 18908151177
副检察长 沙马伟古 办 6990002 移13908154333
机关党委书记 余文琦 办 6990009 移 13508205766
纪检组长 杨新 办 6990007 移 13980280682
政治部副主任 阿依布扎 办 6990032 移13881595561
检察信息处副处长 董智杰 办 6990021 移 13881596918
案件管理处处长 张琴 办 6990063 移 13795620008
公诉一处处长 杨晓强 办 6990066 移 18009002627
公诉二处处长 邱芳 办 6990076 移 13981512734
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 袁江 办 6990127 移 13881485661
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处处长 肖国清 办 6990166 移 13881496722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