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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县青年高鹏被枉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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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邱家河村青年法轮功学员高鹏,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被昌乐国保非法抓捕、构陷,现被青州法院枉判七年,并勒索罚金五万元。高鹏已提起上诉。

高鹏的父亲高光成被昌乐公安局以二零二零年因向世人讲真相被举报,被青州法院非法判一年半未执行为由,劫持到昌乐看守所,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被移送山东省监狱继续迫害。(因高光成被非法带走时,只独身一人在家,到现在他被带走时的情况无人知晓。)

据悉,高鹏向世人赠送避疫保平安的真相,被受谎言毒害的人--昌乐县红河镇下皂户村杨淑光、杨金伟、杨中华诬告,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下午被昌乐国保、城关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晚被非法抄家,抄走电脑、手机、大法书籍等。

这一天,昌乐县国保大队警察共绑架了高鹏、秦晓利、孙学芬、孙淑云、于美霞、冯常丽、杨明香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了家。这次“七一”前统一行动中,是从各派出所抽调来县公安局帮忙的。

五月二十日晚九点左右,高鹏被两个警察架回了家,腿几乎不能走路,家人问原因,警察只淡淡地回了句“抻了下”,不让说话,说是监视居住。第二天早,家人发现高鹏右胳膊是肿的,手也不能拿东西。就这样每晚九至十点左右带回,早六至七点左右带走,这样直至二十六日早带走就未归。在二十五日早,高鹏还未离家,国保大队赵世胜带领着四五个人又非法抄了一次家。

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家人收到昌乐公安局寄来的高鹏在二十六日下午四时被昌乐检察院非法逮捕的通知。高鹏被非法关押在昌乐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高鹏被从昌乐看守所转到潍坊看守所。但直到六月十八日家人往昌乐看守所打钱打不进去问其原因才得知,家人想了解详情就给昌乐国保办公室打了十几次电话也没人接。

构陷高鹏、秦晓丽、冯常丽、孙学芹、杨明香五人的案卷在八月十三日被移送了青州检察院,九月十日,高鹏被构陷案转到青州法院,而其余四人直到现在仍在青州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法院通知高鹏的家人,将在十二月二十日下午两点在青州法院视频开庭。

现在得知高鹏被青法院冤判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它情况待查。

相关人员信息:
昌乐县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洪阳街1235号
邮编:262400 电话 :0536-6296110
昌乐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高亮 13625369077

青州市检察院
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凤凰山东路2567号
邮编:262500 电话 :0536-3012132
青州市检察院检察官:王爱萍
青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刘玉娟

青州市法院
地址 :益王府南路青州市公安局对面 邮编:262500
电话 :0536-12368
青州市法院审判长:郑学军 0536-6065219 15553618895
陪审员:赵晓彬 王锋
书记员: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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