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至今二十三年多,这些官员是中共邪党上指下派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推手,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被绑架、关押、刑讯逼供、构陷黑材料、非法监禁、施酷刑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犯下了迫害佛法修炼者的重罪。迫害佛法修炼者的罪业,既逃不过人间的法律制裁,更逃不过天谴。苍天有眼,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恶人和恶事。
一、陕西省监狱管理局两任党委书记被审查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日报道,陕西省司法厅原党组成员、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刘秀珍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刘秀珍,女,汉族,一九五一年一月出生,陕西省榆林市人。曾任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已经退休十年。
原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高秦安违规收受礼金,还有其它严重违法问题,二零二二年三月,高秦安被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高秦安,男,汉族,一九五五年八月出生,陕西省佳县人。
两人都积极跟随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对渭南监狱与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负有直接责任。
现世现报无遗漏。刘秀珍已经退休十年,高秦安退休七年,还是遭到了恶报。
二、渭南市政协副主席杨森明被审查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消息,二零二二年八月,陕西省渭南市政协副主席杨森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的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杨森明,男,汉族,一九六四年七月初生,山西省壶关县人。二零零五年七月,任华县县委常委、副县长;二零零七年二月,任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一零年六月,任华县县委书记;二零一六年二月,任渭南市政协党组成员,同月当选市政协副主席。
杨森明任职期间,涉嫌领导组织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九日,陕西政法委、“610”在华县召开迫害法轮功的“现场会”。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610”头目吴新成讲话,叫嚣要在全省机关、社区、学校、村组、家庭推广迫害法轮功的所谓“华县经验”。不久,全省各地发生了大面积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
三、商洛市公安局原局长雷雨及原副局长乔凤鸣被审查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二日,陕西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雷雨接受审查调查。雷雨,男,汉族,一九六一年九月出生,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
二零二一年八月,乔凤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雷雨与乔凤鸣任职期间,涉嫌领导组织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商洛市柞水县公安局绑架了娘家在柞水县的礼泉县法轮功学员梁得春。第二天,柞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郭淑琴带领公安警察几十人,全副武装,荷枪实弹,跑了几百里路,包围了礼泉县建陵镇东山村的一条街道。
在光天化日之下,对法轮功学员李美化非法抄家,绑架。抢走了李美化家私人财物达三、四万元,把双腿残疾的李美化绑架到柞水县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柞水县公安局警察绑架了礼泉县去柞水县城发真相资料的三名法轮功学员穆明武、苟小频、李静。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晚,柞水县公安局警察绑架了礼泉县法轮功学员李美化的丈夫袁玉龙。
二零一八年年初,商洛市柞水县公安局非法逮捕了法轮功学员李美化、袁玉龙、李静、穆明武、梁得春、苟小频,将这六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柞水县检察院、法院。
四、陕西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张明被审查
二零二二年七月六日消息,陕西省公安厅原二级巡视员张明接受审查调查。张明,男,汉族,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出生,陕西省石泉县人。
张明曾任安康市紫阳县公安局局长;安康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汉滨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榆林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陕西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退休。
张明任职期间,涉嫌领导组织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闫传友,原法轮功安康辅导站义务站长。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之后,闫传友就成为安康市“610”、公安局的重点监控、迫害对象。他被非法劳教期满回家后,被迫无奈,全家离开安康流落在外。由于被中共迫害,身体被极大摧残,一直没有恢复,二零一三年初冬离世。
据不完全统计,从二零一五年后半年开始,因为“诉江”,安康市法轮功学员有两人被绑架,一人被非法逮捕、判刑。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安康市汉滨区公安分局绑架了永红中学英语老师、法轮功学员罗长云。之前,罗长云曾八次被绑架、七次被非法抄家、三次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判刑五年。父亲因女儿无辜受迫害而悲愤离世;八十岁的老母亲被惊吓的大小便失禁、瘫痪在床;丈夫被胁迫与她离婚。
二零一七年以来,上门的警察不出示证件,对安康市三十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威胁,肆意抄搜、恐吓、照像、按手印。
二零一九年三月,汉中市城固县第二职业中学教师、法轮功学员李志华夫妇遭到安康市汉滨区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安康市石泉县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李志华夫妇被非法逮捕,后被非法判刑。
五、西安市灞桥区公安分局局长胡建华被起诉
胡建华在西安市多个公安分局当过领导,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在退休后,还是遭了报应。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家住西安市灞桥区浐灞半岛小区的法轮功学员汤玉华(有加拿大国籍)及法轮功学员赵亚琴,被五个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汤玉华被非法关押几天后,因为她家有病重的丈夫,所以被保回。
二零一六年二月底,汤玉华在浐灞半岛自己的家里被西安市警方再次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安康医院,后被浐灞公安分局非法逮捕,被灞桥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汤玉华在陕西省女子监狱受迫害期间,丈夫含恨离世。
六、汉中市原政协副主席陈鹏被审查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六日消息,汉中市原政协副主席陈鹏接受审查调查。陈鹏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二月任南郑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任南郑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期间陈鹏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陕西省“610”派往枣子河劳教所的恶警魏启明、陕西省头号犹大陈斌等五、六个邪恶之徒,胁迫汉中市及各县区、办事处、社区,把非法抓捕的九名法轮功学员集中在南郑县大河坎镇长空仪表厂(76号信箱)招待所三楼办洗脑班,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拘禁,强行洗脑迫害达半个月。
已证实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有城固县的赵霞、南郑县的廖君、宁强县的牟彩英、汉台区的谢红霞、崔晓梅、王妙、刘翠英以及兀亚莉夫妇。
七、延安市原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平被审查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消息,延安市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平被审查。
陈建平,男,汉族,一九六五年一月出生,山西省保德县人,曾任延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平任职期间,涉嫌领导、组织、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一月八日至十四日,因为“诉江”,延安市宝塔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了刘桂清、王宏、姬延芳、尹玉珍、武声娥、高兆玲、张秦英、王淑云、广素洁、王某(男)十名法轮功学员。王宏被绑架后,被戴着手铐回原单位非法抄查。
之后,王宏、尹玉珍、刘桂清、姬延芳、武声娥五人被非法逮捕、判刑。作为检察长陈建平对这五名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八、榆林市委原常委、秘书长雷正西被调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消息,榆林市委原常委、秘书长雷正西被调查。
二零零五九月至二零一零年八月,雷正西任神木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一零年八月至二零一三年六月,雷正西任神木县委书记,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五日早晨八点到九点半,神木县国保大队警察李强协同国保大队长张英等一行七、八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胡忠厚家,企图绑架胡忠厚。
每次非法抓人抄家,李强都是急先锋,其中几次绑架,因为胡忠厚的抵制呼救,引来村民围观,李强等受到村民的集体谴责和阻拦而没有成功。李强并未因此而收手。
截止到二零二零年底,榆林市法轮功学员高效科、李惠莉、胡艳芳、刘春云、李志强、呼忠厚、李世义、李正清等三十八人都因为“清零”被骚扰。这些迫害都与榆林市委原常委、秘书长雷正西有关系。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看看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那些高官周永康、薄熙来、赵正永等的下场吧,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致家破人亡的人,自己最后也是一样。
害人即害己,目前中国国内对政法系统人员倒查三十年,请公检法人员珍惜自己,不要给迫害佛法的中共卖命了。请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帮人就是帮自己,希望你们也有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