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张代勇被起诉

更新: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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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代勇,二零二二年七月被公布涉嫌违纪违法被查。经有关部门调查,张代勇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制造了多起的冤案,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涉及犯罪。九月二十七日,张代勇被双开,所得到的非法受益被没收,其涉嫌犯罪的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鞍山市中级法院从一九九九年至今一直追随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二十三年来不作为,被沦为鞍山市政法委、六一零组织的傀儡机构,形同虚设,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后将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关入监狱奴役迫害。鞍山市中级法院原是刑事二庭参与迫害,后来转入刑事一庭,张代勇曾担任刑事一庭庭长参与多起迫害。

一九七零年出生的张代勇,历任鞍山市中级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长、副庭长、庭长、审委会委员,二零二零年九月至落马前任鞍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据明慧网查询到,张代勇在任职期间曾多次发生迫害鞍山市的法轮功学员,张代勇作为刑事一庭庭长、中法副院长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以下为部份迫害案例。

案例一: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孙敏本是优秀教师,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曾遭到绑架、洗脑、劳教、判刑等迫害,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年仅五十岁。孙敏生前曾遭受五次迫害,遭受了种种非人折磨,据查证至少遭受了十五种酷刑,二零一六年六月末第五次被绑架,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被鞍山市立山区法院王艺涵冤判七年后,上诉鞍山市中级法院,中法维持原判。二审的主审法官是刑一庭的刘文娜,刑一庭庭长是张代勇。

案例二: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鞍山市灵山法轮功学员王晓丽遭警察绑架,被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冤判三年。上诉中法维持原判,二审是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侯新刚,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是张代勇。(备注:有一段时间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空缺,后来张代勇被提升为正职)

案例三: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鞍山市灵山法轮功学员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因发放真相台历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三人被跟踪尾随的警察绑架至鞍山市立山区深北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后被鞍山立山区法院法官李月光分别冤判五年、三年、五年,三人上诉至中级法院后,法官邓育维表面与律师说的很愉快,但是就律师对一审的众多违法提出的意见,还是不予正面答复,也未通知律师交辩护词,直接就维持原判了。二审维持的日期是十月二十七日,三人后来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奴役。

案例四: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刘景宇被鞍山市铁东分局长甸派出所绑架,被鞍山市铁东区法院法官王冰非法判刑四年半,刘景宇上诉期间多次向鞍山市中级法院刑一庭法官王叶提出公开开庭,并提出了撤销案件的申请,刘景宇的律师也提出无罪的法律意见。法官王叶回复律师说是否开庭还没有定,后维持原判,当时中法刑一庭庭长是张代勇。

案例五: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晚八点左右,鞍山市法轮功学员王宏柱接到单位电话,说学校有急事找他,结果等到的是海城市国保和海城市腾鳌分局警察的绑架。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鞍山市立山法院主审法官谢东芳枉判王宏柱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王宏柱不服这一强加的迫害,于八月一日在海城市看守所递交了上诉书,要求无罪释放,归还人民币36521元,电脑笔记本、打印机等个人私有财产。当时张代勇正担任中级法院一庭庭长,上诉后维持原判,王宏柱被送往大连市甘井子监狱迫害。

案例六:鞍山市法轮功学员许慧,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发真相台历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双山派出所绑架,后被转到立山派出所,许慧十二月十九日遭非法批捕,检察院的承办人是赵龙飞。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上午十点,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对许慧进行非法开庭。律师当庭向法官提交了法轮功合法的新证据,一个是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和公通字[2000]39号文件,证明法轮功合法,并重申他的当事人许慧无罪。法官解东芳和公诉人王治看过之后没有任何辩词。鞍山市立山区法院罔顾事实与法律,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下达了对许慧诬陷一年半的判决。许慧本人及家属均认为即使判刑一天也是枉判,并于本月末上诉鞍山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于九月十一号接到上诉,维持原判。张代勇是受理案件中级法院一庭庭长。

案例七: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下午五点左右,法轮功学员齐锡民在家正在做晚饭,铁西区分局国保大队长王登科带领南华社区派出所警察撬门入室、抢劫绑架、非法抄家。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齐锡民被鞍山市铁西区法院冤判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没收所有非法抄家的法轮功物品和私人使用的一台电动车。经齐锡民家属到社区办事处调查,找到所谓“证人”胡俊,她的上级领导吴晶告诉家属是派出所让胡俊作假证,因齐锡民居住地归她们社区管辖,上级政法委把齐锡民当作重点,派出所为了执行上级政法委下达对法轮功统一大抓捕行动,才指派胡俊做假证。家属拿着社区造假证的录音证据上诉到鞍山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主审法官刑一庭王叶对于案情没有依法核实审查,而是听从鞍山市政法委、本院领导的指示,在九月份维持原判,都没有公开开庭而是书面审理。为此家属又请律师申诉,鞍山市中级法院仍维持原判驳回申诉,张代勇当时作为刑一庭庭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齐锡民最后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奴役迫害。

案例八: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鞍山市法轮功学员于影、李素娥二人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告,被鞍山市千山分局唐家房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年末,于影、李素娥被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刑庭庭长高泰(现任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副院长)非法审判,两人被非法判刑三年。于影、李素娥遭诬判后上诉,鞍山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维持原判,主审法官侯新刚没有将非法裁定结果通知于影、李素娥的律师和家人,于影、李素娥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

以上只是张代勇在担任鞍山市中法庭长时的几个案例,实际被迫害的人数远远不止这些。张代勇作为主审法官的上级领导,对下属的不作为是怂恿者,张代勇违背了做人的最后良知,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已经没有了道德底线,最终沦为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刽子手,张代勇将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作为升迁的政治资本,几年内从庭长飙升到副院长一职。苍天有眼,神目如电,人作恶都要偿还的,张代勇迫害修佛之人罪业滔天,昨天被中共利用风光无限,今天却成为中共抛弃的棋子,成为阶下囚。

奉劝鞍山市的公、检、法包括政法委、六一零组织的成员,迫害者的下场是悲惨的,眼前的名利是中共抛下的诱饵,用泯灭良知换取金钱、名利,等于把自己的性命交给了魔鬼一般。中共本就是西来的幽灵,我们是中华儿女,不要迷失了双眼,天灾人祸频频,天灭中共在即,生命可贵,请珍惜最后的机缘,脱离中共,选择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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