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梅,女,58岁,被非法判刑3年10个月,勒索罚款1万元;
张 霞,女,34岁,被非法判刑3年2个月,勒索罚款1万元;
都连红,女,54岁,被非法判刑2年,勒索罚款5千;
吴学林,男,74岁,被非法判刑1年10个月,勒索罚款5千元,现被监视居住;
张桂云,女,56岁,被非法判刑1年3个月,勒索罚款5千元;
邓新花,女,48岁,被非法判刑1年3个月,勒索罚款5千元;
张宝顺,女,73岁,被非法判刑10个月,勒索罚款5千元;
苏绍峰,男,45岁,被非法判刑8个月,勒索罚款5千元;
邓洪桃,男,74岁,被非法判刑6个月,勒索罚款4千元。
审判长黄帅,陪审员宋银强、王锦,书记员韩朋飞。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乐陵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各区派出所分头绑架了张霞、邓洪桃、吴学林(纸房村)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还跨省绑架河北盐山两位法轮功学员:庆云镇都连红、韩集镇纸房村张桂云。此次绑架案,乐陵市国保大队蓄谋已久。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均被非法抄家,家中与大法有关的物品被抢劫一空。
河北省盐山县法轮功学员张桂云被入室绑架时,张桂荣的丈夫站出来,阻止他们非法抄家,被乐陵国保警察用手铐非法铐了一个多小时。张桂荣的婆婆也阻止他们这种非法行径。直到张桂荣的哥嫂赶来,和警察理论,他们才给张桂荣的丈夫解开手铐。他们在张桂荣家抢走大法书籍和10多张光盘。都连红被非法抄家,警察抢走大法书籍和多台打印机(其中有坏的)。都连红的丈夫后来去乐陵国保大队要人,被警察欺骗,在不明纸张上签字。
这些法轮功学员先被非法关押在乐陵市国保(政保)大队,其中多人被非法刑事拘留,后来被非法关押在德州看守所。
河北省盐山县公安局电话:0534-6660930
公安局长:冯军
公安局政委赵旺电话:13605346581
国保队长:侯全军
检察院韩寿枝电话:19105346025
黄夹镇派出所,派出所电话:18553460095 0534-6671709
兴隆街派出所电话:6660877 任强:18553460167
花园派出所:0534-6721110
铁营派出所:0534-6622015
郑警察:13869250300
姜警察:15315818581
刘警察:1856215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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