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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教师遭枉判 丈夫为妻子申诉鸣冤

更新: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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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法院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对东营市胜利一中女教师孟昱非法判刑三年半并罚款三万元。孟昱上诉后,东营市中级法院未经开庭非法维持原判。孟昱的丈夫(未修炼)在妻子被绑架的一年八个月中,一直为营救蒙冤的妻子多次奔波,聘请正义律师、实名检举违法办案的公检法人员。妻子被非法判刑后,他已对东营市法院提起申诉。

黑幕下的一系列职务犯罪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山东省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警察闯到胜利一中(原七中),绑架了正在上班的孟昱老师,然后在她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疯狂抄家,抢走大量个人物品,包括她的丈夫用于工作的电脑、手机、移动硬盘等。办案警察多处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违法司法程序,所有参与者未穿警服,工作证都用黑色夹子盖着。在孟昱本人已被带走的情况下,警察擅自搬走她家中的私人财物,所谓“执法”形同抢劫。之后,警察还将她丈夫带到公安局的约束室,非法审问长达六个小时,直至晚上九点才回家,警察始终都没拿出合法的拘留证。

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与东营区检察、东营区法院合谋对孟昱进行司法迫害。在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与东营区检察对孟昱实施非法批捕和起诉后,东营区法院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孟昱進行了非法视频开庭。二零二二年五月第二次开庭,东营区检察官任耀海恶意添加所谓“证据”,蓄意加重对孟昱的迫害。两次开庭,法官闫晓辉都不允许孟昱的丈夫进入法庭旁听,也不允许他为妻子做亲友辩护,并且非法剥夺了孟昱的自我辩护权、最后陈述权。

在二审结束后,依照法律规定,滨海看守所应当准予孟昱与家人会见。但当孟昱丈夫提出会见的请求时,看守所警察说需要得到公安机关的同意。而滨海公安局却不允许会见,即使视频会见也不行,理由非常荒诞,称是“因为她正在准备送监的过程中”。可以说,除了不需要送监的短刑期人员外,所有可以会见的人员都是“在准备送监的过程中”,这岂能是不让会见的理由?滨海公安警察执法犯法,以权代法,任意剥夺被关押人员合法会见的权利。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东营市教育局通知孟老师所在的学校停发她的工资。孟昱丈夫要求学校按规定出示书面文件,被告知没有书面的,只是口头通知。

正义的申诉

孟昱的丈夫是一名拥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设计负责人,人称周工。在他的眼里,妻子孟昱是一位难得的好人。按他的说法,在她修炼了法轮功之后,妻子的脾气比以前好了很多很多,她孝顺老人、善待亲友、无私的帮助别人,从不占一点便宜。

周工怎能忘记,当老父亲无法自理瘫在床上时,是妻子帮他伺候屎尿、从不言脏怕累;当自己的两个姐姐先后向弟弟伸手借钱时,是妻子不顾自家孩子当时还在国外上学、花费巨大,毫不犹豫地免息借给她们共二十多万;更让周工佩服的是,妻子从来不说假话,心地纯洁,是个值得信任的人。

对妻子的信仰,过去周工内心里总有些隐隐的担心,毕竟形势如此。但在营救妻子的过程中,周工查阅了一些法律书籍,才豁然明白,原来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周工在申诉书中写道:

“我妻子被刑事拘留,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那么,我妻子是不是建立过邪教组织或者加入了某一个邪教组织?这是构成犯罪的前提条件。据我所知,我妻子除了上班,平时就是在家做家务,照顾年近90的老父亲和疯疯癫癫几十年的姐姐。我没有见到她和其他人来往。我不相信她是某一个邪教组织中的成员。那么法官能不能告诉我,我妻子何时建立或者加入了某个邪教组织、这个组织中的成员都有谁等问题。我认为,如果我妻子没有建立或者加入某个邪教组织,那么就谈不上有利用邪教组织的行为。”

“什么是法律实施、什么叫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按照我的理解,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进行破坏,那么我妻子仅仅是练习法轮功,和破坏法律实施有什么关系呢?!而且带走时正在工作岗位正常工作。修炼法轮功就破坏法律实施吗?一九九九年七月份法轮功被取缔,在这之前的七、八年当中,人们可以自由的习练法轮功,那个时候,怎么不说法轮功破坏法律实施呢?”

“在我看来,法轮功的书籍、传单、图片等,不过是人的思想的反映,不是犯罪行为。因为,那些文字、图片不是打向人们的拳脚,不是砍向别人的刀斧,不是射向人们的子弹、弓箭,也就是说,这些文字、图片是通过人的阅读或者接触对他们产生影响,那么问题是,如果说这些文字、图片等会对人们产生危害,我妻子孟昱,这么善良的人肯定不会去读或者接受,这个也说明,我妻子练习法轮功乃至向别人宣传法轮功,她的目地并不是为了犯罪,只要她不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别人接受法轮功的书籍、图片、宣传单等,那根据刑法条文,这属于没有犯罪故意。”

“我妻子孟昱是一个真正的孝女和善良的好人。英国学者麦克莱说: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像我妻子孟昱这样善良的人怎么能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呢?!所以,我妻子孟昱在道德层面也是无罪的,应无罪释放。”

法轮功学员孟昱是善良的。二零一九年她因向民众讲述真相而被绑架到黄河路派出所时,一郭姓男警对她恶狠狠地说:“就拘留五天有什么用,应该给你们办个集中营,什么时候‘转化’了什么时候出来。”孟昱看着他,只觉的他真可怜,泪水不禁涌上眼眶,跟他说:“你不要再说了,不要再说了,对你真的不好。”不知警察见到被他无情咒骂的女子为他流下的泪水,会有一丝心灵的触动吗?

上天的审判

这些年来胜利油田多位中共官员落马,表面看是贪污腐败或派系斗争的结果,实际上是因为天理昭昭,善恶有报,那是深层的真实的原因。

列举几例如下:

二零一四年,原胜利石油管理局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监事王立新,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落马。在任期间对胜利油田、东营市、原石油大学法轮功学员大力迫害,编造大量诬蔑法轮功的黑材料流毒全国,对胜利油田职工强迫灌输诬蔑法轮功的谎言。

二零一八年,曾任东营市委书记的刘士合被查,他对在邹平、菏泽、东营三地任职时的迫害事件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二零二零年底,曾迫害过孟昱、郭红媛、陈晓红等大法学员的原黄河路派出所副所长董其祥以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

二零二一年,中石化总经理助理兼胜利石油管理局局长曹耀峰,退休七年后被查。他对任职油田一把手期间十五年的迫害事件负领导责任。

二零二一年,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集输总厂原厂长、党委副书记商同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自2000年起,集输公司非法设立洗脑班,至今绑架了数以百计的大法弟子,并对他们進行强行转化和罚款。

二零二二年,曾任山东省滨海公安局中共党委副书记、政委,后调任山东省监狱管理局中共党委副书记、政委的邢玉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撤职。其在滨海公安任职期间,发生了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事件,迫害中致使两名学员石强、史焕玲去世;二零一五年法轮功学员依法起诉江泽民之后,滨海公安绑架、拘留七、八十位学员,其中一位新学员,胜利油田高原公司主管会计师刘海波拘留15天后被开除公职;

还有众多迫害过大法学员的基层干部遭受疾病、车祸等痛苦,有的甚至失去生命。这是法轮功学员不希望看到的。正因如此,法轮功学员才不断的讲清真相,让人们不再无知的对大法犯罪。

转眼迫害已持续了二十三年。今天,无知的人们假“法律”之名,还在肆意迫害和审判着法轮功学员——不顾自己安危向人们播撒福音的修行者,却不知自己正在接受上天对每个人良知的审判。每个人对法轮功的态度,是善待,还是行恶,将决定着自己生命的未来。

三年新冠疫情,让人们看到了中共恶党任意更改规则的变脸术,看到了政治防疫的无耻与邪恶,感到了在中共控制的这个社会里生命如草芥的无奈。在这纷乱的世间,您是否想到了法轮功学员给您的忠告: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退出邪恶党团队,抹去那个把生命交给共产恶魔的毒誓,就能走过大劫,拥有美好未来。

山东滨海公安局基地分局:
警察李某18205461628
警察谢某18205461661
牛庄看守所:
狱警18205461502
狱警1820546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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